前情提要:恋你十年,未曾改变(五十六)
我本来想假借志远婚礼的名义让坤在婚礼前一天住在我这,毕竟坤妈重病这段时间以来,坤都一直住在家里。虽然偶尔在我这吃个饭,但也因为诸事纷扰而没有要亲近的意思,往往见到坤眼窝深陷,眼眶乌青,便也打消了和他亲热的念头。难得这次志远结婚,也算是喜事,况且又要一起参加婚礼,于是心中有了成算,便在吃晚饭的时候特别殷勤。
“来,媳妇儿,吃这个!”
说着把一块葱烧海参夹到他的碗里。
坤咬了一口爽滑脆嫩的海参道:“嗯,海参发的刚好,水平见长,给个95分!”
我就低着头“嘿嘿”地傻笑,毕竟听到爱人这样中肯地夸自己的手艺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待会儿送我回家哈,我没开车。”
话锋突然一转,直接丢过来一把菜刀一样地斩断了我刚刚翘起来的小尾巴,说着话还盛了一碗鲜蛏汤放到我面前。
这家伙简直就是我的克星,竟然能猜到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既然话说明了,我就少不了要憨皮赖脸地开口求他了。
“媳妇儿!这都多久没同房了,不见倒还好,这隔三差五的见,却不给,有点……过了吧?”
虽说是多少年的老“夫夫”了,直接张嘴求他办这事儿还是第一次,想想我们之间美好的过往,一般都是水到渠成地“自然而然”了,这次,我这句话还没说完,脸上就一股热流上涌,羞得是满脸通红,那句“却不给”的声音恐怕都被坤吃饭的碗筷声淹没了吧?
我正要把自己的头埋进饭碗的时候,坤的电话铃声响了。
“好,我知道了,吃完就回,您早点休息吧。”
我的头还是砸在了碗上。
坤赶紧扒了两口饭,起身到客厅拿包和衣服。无奈,我也只能迎着他出来,一脸颓废地摇尾乞怜道:“一定,一定,一定要走吗?”
“我爸高血压犯了,身体不舒服,今晚我守夜,得回去了。”
说完向玄关走过去,忽然想起了什么又转身回来,朝着我沾了一脸米粒的红脸亲了一口,然后头也不回地甩下话:“明天上午九点半在我家楼下接我,脸上的米粒赶紧擦了,乖!”
我冲着“砰”关上的门敬了一个礼,然后把脸上残留的米粒抹下来吃了。
第二天六点多我就起床了,拉开大衣柜的时候,我开始犯愁了。现在是十月份了,虽然已经是秋天但气温依然有些热,况且我今天还有一个特殊的任务——上台表演。穿得随便一点怕老薛觉得我不用心,穿得隆重一点又怕喧宾夺主,一时间也是急煞了我。
纠结了半天,还是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许久没穿过的粉蓝色西装。样式中规中矩,不是所谓的正色所以抢不到新郎的风头。可是试穿以后才发现下面是一条九分短西装裤,忽然想起这是坤擅自拿出去改的,不过也好,脚上只要穿一双白色的休闲鞋就搞定了,省的穿皮鞋磨得脚疼。
整理了一下发型,修了修胡子的形状,对着镜子臭美了半天,觉得这样打扮还算停当,一看表已经快八点半了,于是赶紧拿上小提琴出门,去坤家楼下“接驾”。
刚好九点半,坤就出现在他家楼门口。
这家伙竟然跟我穿了一样的颜色!
他头带着一顶粉蓝色的鸭舌帽,白色小立领衬衣,衬衣上面用白色的丝线绣着若隐若现的小碎花纹,衬衣外面套着一件粉蓝色西装小马甲,下配粉蓝色西装短裤,脚上更是随意地穿着一双白色的系带球鞋。
身后还背着一把吉他!
就在我琢磨这粉蓝色的鸭舌帽、绣着花纹的小立领都是哪里淘换来的时候,坤站在车外敲了敲车窗。而就在我打开车门的瞬间坤的一句“靠”扑门而入。
“张月你是故意的吧?怎么就跟我穿一样了呢?”坤坐在副驾驶一边悠闲地擦着墨镜一边质问起我来。
明明是这家伙跟我撞了色,还恶人先告状起来。
“也挺好啊!我觉得挺搭的。”既然撞色了,那就当成情侣装呗,还得说是我和坤心有灵犀。
“这裤子是上次我给你改的那条吧?你还真别说,穿上还真不错,我就说嘛!你跟时尚之间就差了一个脚踝的距离!其实西装我也给你改了,你不觉得小了很多吗?精神吧?”
这家伙正在得意,我忽然想起他背后的吉他。
“你带吉他干嘛?”
“跟你合奏啊!”
正巧遇到红灯,一个刹车,我俩向前倾了一下。
“你的意思是,你要跟我合奏?开什么玩笑?都没彩排过……”
“十年前彩排过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