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窝了一肚子火,憋屈。所以下班火速冲到商场逛逛逛,试好了就买买买,拎着大包小包晃到停车场,心情有点转好的迹象。开车回家,在小区里里外外兜了半个多小时才捡到一个车位,下车锁门,已经到了暴走的边缘。进屋把最近买的衣服鞋子裤子裙子,搭上几条围巾,各种组合,几乎搞了个全排列,结果咋穿咋好看,就这么玩儿了一个多小时,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家嗨得不行……
之所以说些,就是觉得,人还是应该有点事儿可以拿来逗逗自己,或者说有一个可以让自己开心的点,每个人可以不一样,但是一定要有。我比较肤浅,买喜欢的东西可以,吃好吃的食物也行,最近喜欢没事儿在家搭衣服,每次都把衣柜翻得底朝天,就是因为瞅着自己比以前顺眼……
这两年越来越觉得对一个人而言,快乐、有趣这一类的情绪其实都是内生型能量,外界和他人或许能施加些影响,但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一个人都不能被自己取悦,那就更没办法接收到外界传来的快乐信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取悦不了,那也就更难把快乐的因子传播出去了,既不能接收又无法传递,想想也是怪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