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重读《刀锋》,才发现书里的情节都已忘得七七八八了。唯一记得的,是主人公拉里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能能够设定的最伟大的理想,就是自身的完善。这也从侧面验证了一个道理:比起情节的跌宕起伏,价值观的传递和共鸣才是让作品历久弥新的东西。
面对世俗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冲突,书里的每个人物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对于主人公拉里,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世俗或物质的成功,而在于精神世界的丰富和自我的完善。他认为真正的拯救之道并不是遁世修隐,而是弃我。要活于世,爱世间万物,并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身边的人,让他们认识到只要精神世界足够丰富,即便是简单的生活也可以是快乐平和的。
艾利奥特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极端。在他看来,再没有什么能比社会地位,社交生活和名声更重要的东西了,他甚至坚信天堂也是有三六九等的。尽管毛姆对他的评价是:愚蠢,徒劳和微不足道的一生。但是,对比虚伪的伊莎贝尔,和没有勇气面对痛苦选择自我放纵的苏菲,他反而诚实得可爱。如果说人生如戏,那他入戏之深,足以让人肃然起敬。
时间来到了一百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的生活物质更丰富了,节奏更快了,世俗价值的影响力也更大了。作为一个普通人,如果即做不到拉里的纯粹,也不能如艾利奥特般获得世俗的成功,又该如何维持自己内心的平衡和从容?是将自己置于世界之上,还是将世界置于自己之上?这也许是我们不断阅读和思考的意义所在吧。
一些书摘:
一个人能设定的最伟大的理想,就是自身的完善。-- 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不甘心,而将世界置于自己之上。
我看到了广阔的精神原野正在我面前延伸,呼唤我,而我多么渴望去那里旅行。
阅读,走很长的路。湖上泛舟。冥想。冥想非常艰苦,两三个小时下来就精疲力尽了。
很奇怪有那么多人饱受恐惧之苦。。。对死的恐惧,甚至更糟糕的是,对生的恐惧。
对于拯救来说,真正必要的并非遁世,而是弃我。
是不是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如此形形色色众多人群所体验到的与“真实”合一的感受,都指向人类意识中的第六感,这种遥远的未来成为人所共有的经验,于是对梵的直接感知,普遍得如同感觉器官对物体的感知?
我不应遁世修隐,而要活于世,爱时间万物,并不为其本身,而为蕴含其中的那种“无限”。
我愿意一次次活回来,我甘心接受每一种生活,无论其中有多少痛苦和哀,分享他那褶褶生辉的信仰:人生的极乐只存在于精神,人循着无私于弃绝之念走在自我修行的路上,便能将善司其职,就像他写书或是游说众生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