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昨天晚上我看小黄书一路飞翔到凌晨一点,我早上起不来了,是真的瘫在床上了。一边眯着眼睛一边回味小黄书的有趣。嗯,差不多起床去上课了。
我在去老师家中上课的路上发现今天是母亲节,我跑到花店,挣扎了一下还是买了多肉植物,五六盆分给不同的妈妈们。早上的写字时间过的很快,快到我只写了三四张就已经下了课。大概是因为我在写的时候,不知怎么的想到了我在学校里的事。我经常上课下课就喜欢啃一本《百年孤独》,这书不是我这个年龄能看的,但是我却努力想懂。“大脸,过来玩啊!”我看了眼土豆,每次我看她,我就觉得我身边有这样好看的姑娘人还好我真是幸运,“我看书。”“别看了,越看越孤独。”我们老喜欢用港台腔说话,她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我都想告诉她,嗯.....怎么说呢....我就是一个很孤独的人啊。无论是哪个星座公众号对水瓶座不变的点评就是内心孤独无论如何都是缺乏爱的人。大概是没能力去爱吧。我觉得水瓶座的人都比较绝情,不是明面上的绝情,而是等到你发现了去分析之后才发现妈的这人可真他妈狠。我写着写着脑子里就控制不住想这些。写完后,回家的路上她们问我我是不是又在睡觉。其实有时候我不睡觉的时候也不看手机,因为我觉得这东西总是让我越看越孤独,我宁愿放在那把它当摆设把它当尴尬的时候的急救品也比我老看它的好。我告诉她们我刚在上课,昨天回来的时候太累睡着了,就没回。她们老爱骂我老狗屎,说我睡觉也不陪她们玩。其实我觉得我这个人怪不合群的,不喜欢小姑娘的东西也不喜欢大男生的东西,更不喜欢gay里gay气的东西,我到底喜欢什么呢?我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呢?我也不知道。但对于我不喜欢的东西我到清楚得很。我很喜欢一个网红的段子,她叫子望,她的写作方式和薛之谦如出一辙的好玩,却在风格上大有差异。我想,我光是看他们,我的人生就比之前的我充足的多了。我是一个很容易被打动的人,哪怕是小小的一段激励的话我都能三分钟热度的燥热起来。但这大概也是问题所在,我和别人最大的不同就是,我的毅力往往要比别人甚至是正常人少个三四倍,我唯独没有放弃的一件事情就是嗜睡了。其他的要么我已经放弃的差不多了;要么就是喜欢了一会再不喜欢一会。这是我为什么喜欢啃《百年孤独》的原因,这里面的每一个人我都不能代入我进去,平日里看书我总能找到几个和我性格相仿的人在书里,可这书它没有,不仅没有,还各个比我强。我的记性很差,书中的故事我记得个大概,但是我就是记不起人名来,这书我能记得俩,一个喜欢吃土的丽贝卡和升天的小蕾梅黛丝。能记得她们是因为我很佩服她们的毅力,丽贝卡剩下的半辈子都在守寡而小蕾梅黛丝没有停止自己的天真或者说是超乎常人的感官最后升天。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就已经走到了大门口,开门回家了。
中饭是菜饭和酱油汤,饭后水果是西瓜。我一边吃一边看欢乐颂2,其乐无穷。我把手机像以往的皇帝关妃子进冷宫一般搁在一旁,吃完饭欢乐颂差不多结束了,我又捧着西瓜看花儿与少年,其实我倒是无所谓看这些电视剧,只是有时候我只是缺少了那么几个理由,我需要理由去拖延时间,比如我现在还在看电视碗就等下再洗吧,过了会我妈就把碗端走洗掉了。我吃着西瓜看着陈柏霖一个人在非洲带着一只狗过了六天的生活,当那种我喜欢听的和冷门的凄惨的bgm想起时,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和那个置身于非洲的陈柏霖应该是一样的,但只限于在非洲的他,那种安静到犹如亡命之徒一般的歌是我喜欢不定时听的歌。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孤独,孤独的不像人,我敢保证我是一个你把我拖到人群中我就会失去方向感的可怜人。我以前是喜欢热闹,现在我渴望安静。这就和小时候的我害怕晚上关灯进房间那段路程死命跑还要喊“妈!妈!”而到大了我一关灯不急着跑进房间,我倒希望发生些什么一样变态,我想我内心是个很别扭的人,我既希望没有鬼又希望鬼出现。
我久久没有平复心情,那一刻,我突然想明白她们问我为什么不和男生说话甚至不谈恋爱,还质疑我是不是个基佬的时候,我在想些什么了。我的脑子里不像以前在想因为我长得丑,而是那些人真的没有共同语言可言。至少到现在和我有共同语言的男生都是基佬。我倒是很羡慕那些随口一开就能和男生聊起来的女生,虽然她们经常被人说是婊子。但是我打心里觉得她们不鄙夷现在的大部分男生都是傻子而感到敬佩,其实说白了脑子清楚的男生她们勾搭不到,太傻的她们又没有成就感,这也就成就了那些不怎么突兀又不这么傻的还长得中等的男生了。我问过我的前同桌,他是一个有桃花眼的福建男生,长得很好看,也很耐看,人也很好很会养生。我问他,你们男的都喜欢傻子啊?他犹豫了一会,说了句:女生太精的不好。我就是突然一下子懂了很多,懂了一些虚无缥缈没必要懂的东西,才会有实际的道理。我孤独,内心孤独,外表孤独,全身上下从里到外散发着孤独的气息。
我睡了一觉。
梦里,我梦到了那个我经常光顾他店的烤肉串老板,那个眼睛很好看的叔叔。他好久都没有在我们这摆摊了,他又请了我一串金针菇,他说:“你注重打扮一点啊小姑娘,你看看你,两个袜子都不一样长,头发和炸了一样,以后谁要你。”“我又不结婚。”我嘴里都是东西含糊不清的回答他,他笑了我也笑了;后来我又梦到了许久未见的基佬朋友,他告诉我他找男朋友了,不是很好看,比他还矮。“是你太高了好吗?”一身gay里gay气的衣服把他原本不怎么好看的脸都衬的妖艳了,他就是笑,我还是像以前一样踹他屁股,他还是像以前那样笑;最后我梦到了那个百合,她比我大好多,我老没大没小叫她喂。她的女朋友,即我的嫂子,前几个星期去查是否有艾滋,后来检查后发现是阴性,她和我打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开心的,而在梦里,她们结婚了,我还有幸参加婚礼。
我醒了,醒的很真实,不那么孤独了,我没拿起手机,而是看了一下午的书,《我与地坛》。史铁生先生总能把想死和想活写得那么触手可及,把人生写的不过如此却又丰富多彩。
好好活着,感受阳光;感受月光;感受一切的一切。希望你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希望你可以一辈子不孤单.......那是我第一次,第一次在离开手机后想了那么多事。平时没有手机的我,是在发呆。而现在,我大概应该动动这颗十五年不运转有些生锈的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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