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龙川别志》载:
原文
(徐)复少时学六壬,闻州一僧善发课,州有一衙校偶问之,僧曰:「大凶,法当死于市。」
校曰:「吾幸无他事,安至此?」
僧曰:「君还家,夜漏将上,有一异姓亲叩门,坐未定,外有马相踶不解,取火视之,其一牝马也,有胎已堕,驹三足。若有此,君死无疑,不然,亦不死也。」
其人归候之,皆如僧言,大惊,旦起问僧所以脱祸,僧曰:「吾无禳除法,惟有远行可以少解。」
用其言,乞归农,州将怜而许之。遂为远行计,既登舟,适有事,当略还家,将登岸,与一人相遇,排之堕水死。
州知其故,以可愍,谳之,得减罪。复从僧学其术。
僧曰:「吾术与君术无异,而所以推之者,则不可传也。」
复曰:「姑告彼课日、时,我自推之。」
僧曰:「尽子思虑所至,子所不及,吾无如之何也。」
复推之累日,尽得僧所见,而不见驹所堕三足。
僧曰:「子智止此,不可强也。」终不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