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是个小混混,一个流浪在外的小混混。
小混混的形象不好,是调皮捣蛋、无事生非的代名词。然而,阿扎尔却认为《哈克贝利•费恩》是关于“第一个美国小混混的史诗” 。在古希腊的文学传统中,史诗是为英雄和神、半神们量身定做的专门体裁,哈克的经历何德何能能够跻身史诗之列?
另外,哈克作为小混混,也不并不是鼻祖。在他之前,16世纪中期,具体来说是1554年,一个叫小癞子的西班牙流浪汉就已经踏上了旅途。同是混混,同是流浪在外,哈克比之小癞子,区别在哪里?甚至是海明威,一生诟病过很多同行(比如菲茨杰拉德),但是他对《哈克贝利•费恩》却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词,称赞它是:“我们拥有的最好的书”。
以今日的眼光来看过去,最好的书的评价与其是代表大众提出的,毋宁说是海明威自己的心声。简单而言,是一位读者对自己生命中所遇到的书籍的礼赞。
这些赞美的原因可能在于:哈克是个混血儿,可以作为移民的象征;一个被放逐的人,骨子里有着冒险的精神。自从他被创造出来,无数的美国人根据他的形象重塑了自己---“他怀疑着墨守成规的社会里那些令人窒息的生活方式”;“他敞开胸怀去接受自然的教育和经历的无常”。
他的创造者吐温直言:自己是在从事一项全新的事业,在竭力实现从希腊罗马采撷而来的民主理想。这个说法的含义在于:一方面,吐温及哈克的精神血脉中有古希腊罗马文化的血脉传承;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有着独立意识的自在个体。如何在旧的传统中,发出自己新的声音,这是吐温一直在做的事情,也是他的使命。
因此,吐温作为作家的野心是:如何清楚表达家乡所面临的新现实,独特的新美国人的身份---如何赋予美国它自己的声音。因此,他没有选择英雄,也没有选择所谓正派人,而是选择了小混混哈克。
换言之,尽管人们常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在最真实的本质上,什么才是阅读一本小说的要义?听听人物是怎么说话的。**正如尤多拉•韦尔蒂所说:“艺术从不是一个国家的声音;它是一种更加珍贵的东西,一个个体的声音,不遗余力的发言,它说出的……是真相。而最准确无误、切中肯綮、包罗万象、全面彻底的发言艺术,就是虚构作品,就是小说。” **
马克•吐温的做法首先是:认可美国人身份中的混血特性。这在19世纪,即使黑奴已经得到解放,还是显得难能可贵。因为许多人心底还是将人做了分类的,三六九等。吐温则对大家直言不讳:没有谁比谁高贵,没有所谓的祖先神话,没有所谓的荣耀起源。所谓的“混混”,其实就是人们自己的真实写照。
阿扎尔认为吐温先生关于《哈克》最伟大的贡献之一,是“将道德的所在,从良心转移到心灵中,从公共道德观和权威观念转移到个人经历的选择”。对于吐温而言,真实世界就是一滩等待被塑造成型的泥土。
虚构与现实之间是一种共谋关系,其作用相当于针对谎言、空想和幻觉的一剂解药。之所以能成为解药,是良心给予人们的。良心起着监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