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生长在沿海的一个小乡镇里。人的记忆是很奇怪的,五岁之前的事情,母亲已经全然忘记,而五岁这年,一对夫妻来领走正在跳皮筋的她时,那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母亲还记得她被送走的那天,外公一直没有露面,已经长大成年的二舅舅和五舅舅一直送母亲到过河。
母亲并没有掉眼泪,她还小,不过5岁,并不明白迎接她的是完全陌生的环境和天翻地覆的命运。
而那个年代,是生孩子比母鸡下蛋还容易的年代,那个年代也是孩子像野草般自由生长的年代。
所以,尽管母亲哭闹了几场,但她还是很快适应了这个新家和新父母。母亲的养父母结婚多年却没有小孩,于是收养了母亲,母亲的养母,也就是我的养祖母并不认为她会生不出小孩。
所以,虽然领养了母亲,可她并不疼爱母亲。幸好养祖父对母亲还是不错的,那时候,养祖父在大队的食堂里负责掌勺,所以,母亲也就天天有白米饭吃。要知道在这之前母亲吃过最好的不过一碗透亮到可以看见碗底的清粥。
所以可见一碗白米饭意味着吃得饱饭的幸福日子开始了。
可惜的是,大锅饭时代很快就过去了,大队的食堂也散伙了,作为掌勺的养祖父失业了,而母亲也失去了她的白米饭。
养祖母却在这个时候怀孕了,她终于能够扬眉吐气地证明自己不是一只不能下蛋的母鸡了。可是,母亲的生活就过得更差了。每天天不亮便要起床,把晒干的红薯片放进大锅里,用水煮开,再放一把糙米,慢慢熬开,便是一天的伙食了。
然后就和养祖父一起出工赚工分,烈日下母亲热得中暑了,养祖父这才和养祖母商量着让母亲回家带尚在襁褓中的大舅舅。这年,母亲不过八岁。
很快地,养祖母又生下了二舅舅,小舅舅,大姨,小姨。母亲的日子也在年复一年地带着弟弟妹妹的时间里过去了。
村里开设了扫盲班,母亲很是喜欢,她把一天的活都做完后,完全不知疲惫地一笔一划地写着自己的名字,扫盲班里的老师说接下来还会教得更多。母亲更欢喜了,字练得更勤快,而且算数都都写对了,还得了老师的表扬。
可是,外祖父母却不允许母亲再去上扫盲班了,因为离村子不远的大雾山在征集工人去开荒,村里集结了一个施工队,一户出一人,养外祖母刚生完小姨,养祖父刚借了一笔钱,开起来养鸭场。所以,母亲就成了被牺牲的那个人。
时至今日,母亲常常会对我感叹,如果当初继续上扫盲班,如今也不至于大字不识一个了。
在大雾山的日子并不会比在家里难过,虽然挑石担沙的工作很是繁重,但每日准时有饭吃,并且不会稍不顺心便被养祖母打骂。这对母亲来说就是无比的好日子。更何况还有工钱可以拿。
母亲的爱情也是在大雾山发生的,我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是具体的年龄身高姓名统统不知,只知道他姓马,姑且称之为小马。
小马是一个文弱书生,所以分配到的任务也相对简单,就是和水泥,不用爬高爬低,也不用担重物,就是简单的和水泥。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和水泥也是需要些力气的,至少铁铲要拿得动,一天不停搅拌下来,小马手上长了不少水泡。
母亲是个豪爽的性格,她看着小马可怜,便在干活之余,偶尔给小马搭把手,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很快便熟识了,母亲很小便要干一堆得家务事和农活,所以有的是力气,干起活来风风火火的,小马虽说只读到初中,但那个年代,有文化便是了不得的事了。母亲最崇拜这种读书人,平日里得闲也会听初恋讲讲书里的故事,外面的世界。
也不知是母亲崇拜的眼神感动到对方,还是母亲豪爽的性格让人欢喜,在那烟灰土燎的水泥帮里,小马居然对母亲看上眼了。
从大雾山回来后,小马家里很快便托人来说媒。母亲倒没有想到谈婚论嫁,她还只是当成聊得来的普通好友。当然,那时候并没有人会过问母亲的意见,不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期定得不算远,母亲很快就开始准备起嫁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