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可以写成诗,诗可以美成时光。
青春不负少年,昔日的一尘不染,带着书卷气息和着阳光一起散在图书馆的墙角。那时少年认真的模样,真真儿印成了一幅好看的图画。为这份认真和执着而感动,软磨硬泡硬是做成了少年的小徒弟。师父前师父后地叫着,唯一的念头就是师父在图书馆,徒弟就在图书馆。而很多时候,徒儿自以为到得早,才发现少年已淡然读了许久的书。
那时的阳光很好,斜斜穿过图书馆大楼的透明顶盖,撒在泛黄的书桌和白色墙角。少年读书从来认真,目不斜视,也不爱说话,很像那个叫做“李易峰”的明星男生。小徒弟毕竟是徒弟,心性顽劣,看累了只看着师父。白色衬衫浓密黑发的少年,只认真读着厚厚的法学书,剑眉星目,眼神清澈,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被洒落的阳光包裹,仿佛闪着光。那是最好看的画面,最纯粹的欣赏,无关风月,非情非爱。
除了图书馆,少年和小徒弟彼此生活都没有太大牵连,直到毕业,也没什么离愁别恨,真正的“君子之交淡如水”,甚至道别也没有。为什么道别呢,如果不曾离别。接下来的几年,突然在某天取得了联系,也只是淡淡的。彼此已是为人父母,互相祝福。
这便是故事最好的结局。只在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还记得有个安静坐在图书馆一隅看书的少年,还有那个抓耳挠腮静不下心的小徒弟。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从三毛那儿读得的诗,美成了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