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浅谈缅甸实现持久和平的前提条件
昂山将军虽然被推崇为缅甸“国父”,但这位国父在缅甸尚未独立之前就已经被人暗杀了。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那就是——缅甸国家就像是一个遗腹子,因为缺少父亲的陪伴和指导,他打小就长歪了。此外,这位国父在一些民族地区并没有获得认同,特别在军人夺权上台后,更是刻意淡化其影响力,并企图抹去其历史功绩。
昂山将军代表缅族与多家山地土著民族签署的“彬龙协议”是缅甸立国的根本,这份功绩是反动的军人政府永远也掩盖不了的。昂山将军生前在公开发言中曾清晰表达过自己对待山地民族的政策立场和主张,他曾说:“山区人民可以有任何他们认为好的方式管理他们的地区,缅族人不会干预他们的行政事务。”可见,昂山深知要实现独立建国,就必须注意保护山区民族平等的政治权利。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施展他的政治抱负和推行他的执政理念,就被政敌给做掉了。
后来的统治者因太过于迷信武力,并企图用军事手段解决政治问题和民族矛盾,严重低估了政治制度及民族和解对国家实现大一统的作用,甚至狂妄地认为缅甸没有必要实行真正的联邦制;认为强势的缅族没有必要把手中的权力分给非缅民族。持上述这种观念的军方首脑似乎已然忘记——没有联邦制,就不可能会有缅甸国家的独立。
联邦制是唯一能够使得缅甸这个多民族国家持久和平的重要前提条件,唯有掌握实权的缅军将领深刻反思“大缅族主义”和“武统路线”给国家带来深重灾难,重新理解联邦共和制,放弃武力同化他族的思维,不再以构建国家或国族名义推行“民族同化”政策,并认真实行联邦制,接受多元文化共存、多民族共治共享,武装林立的缅甸才能渐渐止戈息武走向和平,国家才能彻底终结此起彼伏的武装冲突。
未来的缅甸,无论是民盟执政还是巩发党上台,只要执政当局违背民族平等原则,缅甸的民地武和军事冲突就会只增不减。缅甸联邦国家一旦抛弃联邦原则,等待她的就只有内战与分裂。因此,缅甸国内的民族矛盾与武装冲突,唯有具备下列几个前提下才会完全平息:
一、修改或废除2008宪法,新的宪法和政府能够赋予并保障山地原住民族与缅族完全对等的公民权利,彻底终结民族歧视政策。
二、将现在的缅军改编为由各民族参与组成的联邦军,联邦军内必需改变之前“唯有缅族才能成为将领”的大缅族沙文主义作风。而且,军队必须彻底退出国家政治舞台、不再以“维稳”或“防分裂”为由插手国政,只专注于国家安全防务及军事训练,联邦军最高指挥权交由民选的总统。
三、在保留现有民族自卫武装的前提下,根据各民族武装意愿改编为该民族自治区(邦)警察安保部队,并依据区域领土大小和人口数量限定装备和兵力,区域武装力量受自治区或特区议会节制。
四、新制定或修改后的联邦新宪法,不能是为了争夺权力或粉饰统治合法性而设计的宪法,新宪法必须是为了建设联邦、发展联邦并充分体现联邦各族人民意志的宪法。宪法明确赋予以各邦、各民族区域真正自决权,实行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的联邦共和制。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宪法或政治制度,符合本国国情、社情、民情才是最好的。缅甸唯有通过建立适合本国国情、民情的国家体制与政治制度才能实现民族和解及持久和平。换言之,终结缅甸民族武装冲突,实现持久和平的前提条件,必需制定出一部能够照顾到国内所有民族与公民权利的宪法,这部宪法不能再含有对民族和地域的歧视性内容,更不能赋予任何团体或个人凌驾宪法之上的特权。未来的缅甸需要“各方势力主动配合、权力自律与遵照国家基本大法行事”,三者缺一不可。
“如何平息民族武装冲突”和“如何安置民族武装组织”既是民盟当局与军方共同的难题,也是双方政治斗争的筹码。因此,在处理民地武的事务上,军方同意的,民盟未必会赞同;而民盟想做的,军方定会想办法暗中出手阻挠。曾经,巩发党执政期间与军方一唱一和,尚且不能化解民族矛盾平息民族武装冲突,如今,民盟与军方彼此牵制和争权的情况下,就更加难上加难了。然而,他们虽为政敌,但在缅族利益上,以缅族当家作主的伪国家利益上,他们是有共同价值取向的。换言之,他们之间要达成某种共识或结成利益同盟也并非没有可能。比如:缅军的意图是“彻底瓦解民地武,实现一国一军”。而民盟的内心深处何偿希望缅甸民族武装林立?所以在推进NCA路线时,他们才会表现得异口同声。
共同的利益与共同的威胁会让政敌变成盟友,争夺相同的利益和瓜分有限的资源则能让盟友变成敌人。从这个角度而言,缅军方与民地武之间的敌友关系并非没有转化可能。但缅甸的武装冲突爆发与否?很大程度上依然取决于军方的包容度及其政治需要,因为缅甸的暴力资源、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仍大多掌控在军人利益集团手中。所以,当军方需要民武充当“打手”或“应声虫”的时候,有些民武就成了“合法组织”和“友好团体”;当军方认为民地武的存在有着巨大隐患的时候;民地武被军方视为实现“一国一族”理想的绊脚石的时候,他们就成了军方口中务必剿灭的“非法组织”和“叛乱分子”——敌友之间,如此随意转换的背后,实则根据军方的斗争需要而定。换言之,是敌是友,取决于缅军方自身利益得失权衡之后做出的政治判断。这种套路和手段,缅军方在1991-2010年间就曾用来对付过昂山素季。比如,昂山素季妨碍他们执政的时候,军方就把她给软禁起来。当缅军方认为形势可控了,昂山素季对其权力造不成根本性威胁的时候,他们就把她放出来当作民主花瓶展示给全世界,为缅甸装扮“民主转型”新形象。
当前,因为执政的是全国民主联盟党,缅军为了拉低民盟的政绩,就需要制造一些敌人来搞搞事,并借机显示其威武和重要性,同时,军方又可凭借构建出来的敌人强化其族群内部团结;煽动更多缅族群众的民族主义情绪,从而提升群众对缅军的支持率。因此,与其说是缅军方不能容忍某些民族武装组织跟国家讨价还价,不如说是缅军出于制造敌人的需要,蓄意把同盟军、德昂军和若开军这三支民族武装组织构建成为不可言和的“叛乱分子”。2019年12月中旬就有军方议员再次提议将三支民武兄弟组织定性为“恐怖组织”。此前,在军方和巩发党的操纵下曾于2016年在掸邦议会将三家民武组织定性为“恐怖组织”。
假如,缅军与民武之间有朝一日寻找到了共同的核心利益,转瞬间化敌为友的可能性还是很大滴。君不见,南掸邦军曾经也是缅军的打击对象,却摇身一变成为协助缅军围攻民地武的打手。约瑟部于2017年4月份从掸南“空降”到掸北,抢占那些他曾经与之称兄道弟的民族武装组织控制区与兵源。果敢曾经一度以“首倡和平的老大哥”身份,被缅甸军人政府授予“第一特区”及其辖区的高度自治权利,如今,却又成了缅军方不除不快的眼中钉、不拔不爽的肉中刺。试问,在利害得失对调的情况之下,谁能担保今天的朋友不会变成明天的敌人?
综上可见,何时能够找到利益共同点、形成国家共识,那时的缅甸才会走向持久和平。一味追究历史责任只会把缅军方推向更顽固的集权道路;清算缅军集团的言论只会让军头们因为更加恐惧而拒绝让步。形成思想共识是停火的大前提,达成均势是实现和平共处的基本条件,追求共同利益则能让民族携手团结、让国家走向繁荣。所以,缅甸各方势力在谈判时,不应把精力和时间花在追究战争责任和历史恩怨之上,而是关切自身的利益界定,关切未来的政治制度设计与国家发展建设方案,聚焦未来、捐弃前嫌,把力量聚合到共同关切的利益之上,多用心把缅甸联邦这块蛋糕做大,携手创建有利彼此的和平大业,为国家谋发展,为人民福祉。当各方势力把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组织利益之间的界定清晰之后,或许当事人将会发现彼此的利益含有多个交汇点,未必要以你死我活的方式继续缠斗下去,凶狠盲斗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唯有着眼于大局利益才能创造双赢、实现和谐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