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对文件理解不清,一遍一遍的去看文件,却也记不住,那出差中产生的费用哪些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呢?今天又在大脑中过一遍。
因公出差取得的机票,火车票,以及发生的住宿费用可以抵扣吗?我们来看看财税[2016]36号文件,下列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简易征收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是通过铁路运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活动。包括宾馆,旅馆,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因此因公出差的火车票,机票属于企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属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
住宿费属于企业购进的住宿服务,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扣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