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爱不在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我竟然,就那么轻易地把它用文字定义了出来。
又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对于我来说,男女之爱的保鲜期竟然只有一周。一周,从着迷到路人。
不知道女性对于男性的爱是否都出于仰慕。当我还年轻的时候,对于Y的爱,如果能称之为爱的话,是出于纯粹的舒适和感动。舒适在于我们步调一致频率刚好,感动在于他似乎能包容下我的一切,当然,这都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而已。
在与之割裂后的岁月里,我发现自己的爱,不,应该说是对于一个男人着迷的关注度,超不过一周。在那之后的所有人,我不会再出于舒适或感动爱一个人,所有的爱只有两个字,仰慕。
对方的身上总会有让你仰慕的地方。仰慕,是一种抬头向上无限崇拜的目光。你着迷于他的某种品位、做事方式,亦或是对人对事的态度。很不习惯小男生自称为屌丝,你那股傲气,去哪里了?
一周,这个周期好可怕。
就这样,Y,竟然成了我爱过时间最长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我冠之了以爱的名义的人。
以后,合拍感代之以仰慕。
而世间还有一种爱你不能忽视,那是怜悯,对孩子的天真,对老人的残年,对不幸者的哀悼。
太多的感情,一生只能有一次。一次,足矣。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