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魂”与“魄”
一、“魂”“魄”的字义
1、《说文解字》对“魂”有着生动形象的描述:“魂,阳气也。从鬼云声。”魂是人的天生阳气。字形采用“鬼”旁,“云”声。“云”表示空中流动、变幻的气流。“鬼”指支配肉体的神秘能量。“云”与“鬼”合起来,表示“人死后其体魄中的阳气回旋升天”或“升天的死者阳气”。
2、《说文解字》对“魄”是这样描述的:“魄,阴神也。从鬼白声。”魄是人的天生阴气,字形采用“鬼”旁,“白”是“泊”的省略,停靠的意思,“鬼”指支配肉体的神秘能量。“白”与“鬼” 合起来,表示“支配并依附肉体而存在的神秘性静态能量。”
古人认为,肉体是“魄”的泊处,当肉体死亡,“魄”便不复存在;但“魂”可以在肉体死后“云游”。“魂” 是统领精神的神秘能量,负责有意识状态下的情感、思想等心智活动;“魄”是统领肉体的神秘能量,负责无意识状态下的感知、代谢等生理本能。
二、《黄帝内经》对“魂”、“魄”的定义
“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灵枢·本神》)”这里所说的“神”与“精”,其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灵枢·本神》云:“两精相搏谓之神”,男子的精子与女子的卵子结合,产生的受精卵,那就是神。它属于阳(气)性方面。《灵枢·决气》又云∶“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说的也是男女交合,产生受精卵,比形成胚胎还早的那个物质,就叫着精。它属于阴性方面。因此,“魂”、“魄”都是随“神”而往来出入的,是“神”的阴、阳两面不同的表现。所以说,魂为阳神、魄为阴神。正由于“魂”、“魄”是“神”的阴阳表现,所以“神劳则魂魄散。(《灵枢·大惑论》)”
从上述可知,“魂”、“魄”的产生早于人形的生成,《灵枢·天年》也是这样说的:“血气已和,荣卫已通,五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受精后2周内为受精卵,3—8周为胚胎,4周五脏六腑形成,9周开始为胎儿期。在五脏形成之时,心是神的宿舍,神就住在心里面;魂的宿舍是血,因而肝藏魂;气是魄的居所,所以肺藏魄。魂、魄都有了,这时候才成为人。也就是说,具备了魂、魄才成为人,魂魄的产生早于人的形成。
三、“魂”、“魄”病症与脏器的关系
1、魂的病症与肝有着直接关系。 《灵枢·本神》说:“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阴缩而挛筋,两胁骨不举,毛悴色夭,死于秋。”肝藏魂,如果悲哀太过牵动了相关的内脏(悲本伤肺,由于悲哀太过而,肺金无法抑制肝木,以致肝木反乘肺金),魂就会被伤,魂伤会使人颠狂迷忘而不能清楚地认识周围环境,意识不清就会表现出异于常人的言行;还会出现阴器萎缩筋脉挛急,两胁肋处活动不利,毛发憔悴等症状,在秋季金旺的时候受克而死。
2、魄的病症与肺有着直接关系。如《灵枢·天年》说:“80岁,肺气衰,魄离,故言善误。”魄离的根本原因是“肺气衰”,症状表现是“言善误”;《灵枢·本神》说:“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肺藏魄,过度的喜乐就会伤魄(喜本伤心,由于过度喜乐,心火无法抑制肺金,以致肺金反乘心火),魄被伤,就会使人神乱发狂,发狂的人意识丧失,旁若无人;还会出现皮肤枯焦,毛发憔悴等症状,在夏季火旺的时候受克而死亡。也是“肺气被伤”,症状表现是“狂”以及与肺所主的“皮、毛”。这是因为“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的原因。
四、“魂”、“魄”与精神意识的关系
《黄帝内经》对“魂”、“魄”与精神意识的关系也有一些列举,如《灵枢·淫邪发梦》说:“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青梦。”邪气从外侵袭体内,没有固定的部位和途径,而是与营卫之气一起运行,伴随着魂魄飞扬,使人睡卧不安而常常做梦。《灵枢·本藏》:“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藏不受邪矣。”志意和顺,精神思维也就会专注,魂魄也守身不散,怨恨愤怒不致发作,如此则五脏不受外邪侵扰。《灵枢·大惑论》:“神劳则魂魄散……卒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神过于劳累,就会魂魄离散……猝然看到异乎寻常的地方,精神魂魄散而不相协调,所以就有迷惑之感。这些经文都说明“魂”、“魄”与精神意思有着密切联系,但是要进一步区分“魂”与“魄”的具体分工,还得借助《黄帝内经》之外的古籍来理解。
1、“魂”主要是支配精神性识
《左传・昭公七年》孔颖达疏:“附气之神为魂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性识”应该是佛教的术语,《丁福保佛学大词典》解释:“众生之根性心识也。”释门《归敬仪(2卷)》也有:“群生性识深浅利钝。”可见,“魂”依附着“神”,伴随生命的诞生就存在的精神方面(如思维、推理、判断)的心识能力。
2、“魄”主要是支配潜意识方面本能的感觉和动作
《左传・昭公七年》孔颖达疏“附形之灵为魄。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新生儿出生之后,所具有的各种感觉、反射、反应、运动等心理和行为活动,诸如触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啼哭、肢体运动等感觉功能和本能的潜意识行为,都属于魄的范畴。《类经》也是这样说的:“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
综上所述,“魂”“魄”是“神”的阴阳两面的具体表现;魂是“随神往来”的,是阳神,阳性的精神活动是它的表征;魄是“并精而出入”的,是阴神,阴性的精神活动是它的表征。在精神意识方面,“魂”主要是支配精神性识,“魄”主要是支配潜意识方面本能的感觉和动作;“魂”、“魄”病症的产生与其所居的脏器有着直接关系,当然,人体是一个整体,再加上五行的相生相克,因此,“魂”、“魄”的病因病机是相当复杂的。
在具体症状表现上,“魂”的症状表现可以分为亢奋、不足、惑乱方面。1、亢奋方面有着睡眠浅容易早醒,心中惴惴不安容易做恶梦,感到莫名的烦躁等症状。2、不足方面有着不敢正对他人,独自黯然神伤,感觉生活了无生趣,注意范围缩小对周围事物视而不见等症状。3、混乱方面有着容易说错话,喜怒无常,强迫性思维,常出门后觉得没有锁门,学习理解能力下降、健忘,四肢躁扰不安等症状。“魄”的症状也可以按亢奋、不足、惑乱方面来归纳。1、不足方面有着,看东西模糊,听力下降,语言缓慢语音低微,说话吐字不清,呼吸不通畅或气短,全身肌肉无力,皮肤粗糙,健忘等症状。2、亢奋方面有着,幻听,幻觉呼吸有时喘促气急,多汗,易激怒,耳鸣等症状。3、惑乱方面有着,自言自语,说话没有依据不切实际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