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晏子春秋》记,世上最大的动物是大鹏。该鸟“足游浮云,背凌苍天,尾偃天间”。而庄子《逍遥游》对大鹏也有类似的描写,“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不过按此述看来,他们形容的不像鸟,倒像是现代才发明的高科技产品——飞机!但不管如何,假若飞机是活物,它确实算是最大的动物。
鹏之大,估计很多人都有所耳闻。但与之对应,焦冥——世上最小的东西,大概没多少人听说。关于这小东西的记载同样出自于《晏子春秋》。据记载,焦冥这东西,小到可以在蚊子的睫毛上筑巢生蛋,然后待蛋孵化出来,小焦冥都变成大焦冥飞离后,蚊子也不曾察觉。由此可见,焦冥该是多么的轻,多么的小,以至在人家的眼皮底下,在其最敏感的睫毛上,吃喝拉撒、胡作非为,而全然不被察觉。
而世上究竟有没这小到极致的东西?无法考证,因为我们不能把每只蚊子都抓来,按在显微镜上,掰着人家的睫毛一根一根检查过去。不管怎样,我由衷佩服古人极致微妙的想象,竟能把思维延伸到这样极致的境界。
而思维同样微妙的有英国诗人布莱克,其诗: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着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此外,还有佛家的“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说的都是极致微小的世界,想的都是常人思维难以企及的细腻。显然这些话都包涵着极其深远的禅意。不过对很多人来说,这些话玄乎其玄,尽管绞尽脑汁,也只能隔着一层厚厚的迷雾,朦朦胧胧只能看到其思想最表层的外衣,距其骨髓还差三千公里远。
不过幸好有《霍顿与无名氏》(又译《霍霍与嘟嘟》)这类电影,把诗人想透却不肯阐明的道理,生动形象地传达出来。终于我们才可以,虽然不能说可以透过外衣直看透骨髓,但至少已能透过外衣看到了内衣。觉悟高点的甚至已看到了肌肤:明白,无论多么渺小,生命始终是生命,都值得去尊重,去维护。
该电影基本剧情是,在一座大森林里,陆地上最大的动物大象霍顿,在一次偶然机会听到来自尘埃中的呼叫声(谁知是不是他耳鸣呢)。可这天真浪漫的大笨象竟大发想象,把这类似耳鸣的声音,当做是乘坐尘埃的小小人的呼救声!既然有人遇难,这位极具狭义心肠的大象怎能见死不救?于是森林中上演了,一幕大笨象为挽救一颗尘埃而丑态百出的森林闹剧。
最终这头天真的大笨象摘了一朵苜蓿花,把尘埃舒舒服服地安放好。还若有其事地跟苜蓿花上的尘埃谈天说地,称兄道弟。可在旁人看来,这家伙纯属在自言自语,自high自乐。难听点说,这小子脑袋被门挤了。这种情况如放在现实,就是一个人抱着电视,对屏幕上的刘亦菲痴痴地说悄悄话,当有人走过来提醒他那是电视时,他会转过头说,嘘,亦菲正说她喜欢我呢。
因此,可想而知,大象神经兮兮不亦乐乎地与一颗尘埃聊天的举动,除了被一群同样异想天开的无知小屁孩竞相模仿外,并没提高森林大人们对其智商的评价。其中以袋鼠老大姐为头的阵营,更是以保护下一代免遭其思想毒染为名,联合森林全体人员,要对其进行驱逐,并要毁掉他手上的苜蓿花。她们认为这是他毒害儿童的作案工具,有必要一并消除。这也符合妇女们的心理,一旦发现丈夫外头有小三,不但要驱骂丈夫,而且还一心想要灭掉其作案工具,以绝后患。
但没想一向愣头愣脑的霍顿,这次居然懂得反抗。气得袋鼠老大姐咬牙切齿,恨不得用自己的口袋活活捂死大象。但怎奈大象体积庞大,奈何不了他。于是袋鼠便请出森林恶霸,秃鹰,来对付这头大笨象。自此,霍顿开始其惊险的,护送尘埃到达安全地方的旅程。
森林的动物都怀疑大象得了臆症,整天对着一颗尘埃嘻嘻哈哈,浸在自己YY的世界里。该病症最大特点是,患者常常把梦境和现实混淆,以致很多离奇怪事跑到现实中,例如很多臆症病患者,说自己目击过UFO,或声称被外星人拉去开膛破肚做实验过。而大象这种荒诞行径,自然会被当臆症病患者对待。不过,尽管如此,事实却是尘埃还真住着人,而且是一镇子的人。
此镇名叫呼呼镇,此间民风纯朴,人心仍古,人人安居乐业,倒也一派祥和。可祥和下,呼呼镇的镇长发现了一个令人抓狂的秘密,原来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只不过是别人手上的一颗尘埃而已!只需外界的一滴水,一阵风,一只蝼蚁,一只蜜蜂,便足可给这片土地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原来我们这片看似坚固如铁的土地,竟如此不堪一击!
可以想象得到,呼呼镇镇长和大象第一次对话的心情该是怎样。当有一天,有个声音忽然从你家通气管中传出,说自己是一头大象,而你所在的世界,只不过是他手上一颗摇摇欲坠的尘埃时,你会有何感想?当为证明你脚下的土地只不过是他手上捧着的一颗尘埃,你头上的天空只不过是一巴掌大,而频频制造地震,制造出的昼夜更替,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在玩开灯关灯似的游戏时,你会有何感想?当明明正值炎热酷暑,第二天一早醒来,却发现外面是冰天雪地时,你会有何感想?我想,即使人家说你的世界,是飞扬在阳光中的头皮屑时,你也会深信不疑。
尘埃住着生命已毋庸置疑,但偏偏有些动物耳根小,听不到来自尘埃的呼叫声,就判定大象得了臆症,胡说八道,并执意要驱逐大象,毁掉其手中的苜蓿花。最终,大象双拳不敌四手,败在众人群殴下。而在众人绑了大象,浩浩荡荡围了一圈,生了火,正要把盛着尘埃的苜蓿花往火堆里送时。住在尘埃中呼呼镇的镇长,带领其子民,敲锅打铁,拉琴吹笛,歇斯底里好不容易聚集全镇之民力,将呼喊声送上云端,突破云层,传进那些耳根小的动物的耳里。向他们证实,尘埃中也有生命!最后大象挣脱捆绑,威风凛凛地重复了那句话,无论多么渺小,生命永远是生命!尘埃获救。
原来尘埃里是有生命的,万物皆有生灵。
写到这,不由想起《天龙八部》中愣头愣脑的虚竹和尚,他一般喝水前,都会对碗里的水,咕噜咕噜地念个不停。别人见此,问他,你这傻和尚在干吗呢?和尚答,念水咒,为的是超度水中十万条小生命,而后方能安然喝水。否则无异犯了杀生之罪。那人雷倒。这愣头和尚和大象霍顿有得一拼,都是愣头青一个。
既然尘埃中都藏着生命,那么如何定义尘埃?相对于偌大地球,一粒石子可以算做尘埃。而相对于无尽宇宙,地球可否算做尘埃?我想算的。以前上地理课,上关于宇宙那章时,我的思维总是跳出银河系,往下看地球这颗蓝色小球,混着其他颜色、大小不一的小球绕着太阳这颗较大点的金色小球转圈圈玩。然后再想到,这么多小球中,就地球能孕育得出这等许多活蹦乱跳的生命,然后任其爬满小球表面,开采其内矿,再然后,这些小生灵忙忙碌碌百十年后,都终归尘土,化为虚无。
如果思维再放大点,也许会想到我们这片银河系,只不过是人家脚边的一域尘土罢了。假如他们有科学家,我想他们正拿着超级显微镜,对着我们研究个不停。就如我们拿显微镜对水里的蛋白虫研究个不停。但他们会觉得有趣得多,因为他们显微镜下的蛋白虫会哭会笑,会手舞足蹈,会装模作样,会无所事事,会忙忙碌碌,会捶胸捣足,会装疯卖傻,怪态百出,有趣至极。
假如水里的蛋白虫进化成我们这样,我想他们也会像我们这般有趣,也会拿着他们的显微镜去研究他们的蛋白虫。他们也会时而欢天喜地,时而郁郁寡欢,时而踌躇满志,时而萎靡不振。但一想到他们这样,我就忍不住要对他们说,勿因物喜,勿因己悲,抬头看看天,你不过一条小虫而已。。其实,话也可以这样说,尽管去忧喜,尽管去爱恨,毕竟你好歹是一条蛋白虫,没有了这些,你就什么都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