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由让我想起前不久轰动一时的留英女学生被殴打致死案。传统的家暴受害女性一般受教育程度不高,家庭大多贫困,经济能力较弱。但是这两则案件,女方无论是学历、职业、家庭环境都很正常。为什么她们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忍耐?又是什么阻碍了她们及早去寻求保护?
全国妇联的统计显示,我国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多数受害人为妇女、儿童等。数据还披露,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35次!如此之高的数字背后,有着深刻的心理因素和法律因素。
施暴者是怎样的心理?
家庭暴力男性的典型形象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安嘉和,这是一个有着强烈控制欲的男人,生怕自身没法驾驭自己的妻子。他在一次次殴打妻子梅湘南时,反复要求他“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他对配偶施暴后也会忏悔,会道歉,会做一切事取悦自己的妻子。但他的内心从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至死都认为造成这样局面是自己太爱自己的妻子了。
华盛顿大学家庭理论学教授杰卡普斯认为,虐待女性的男性在施暴后一般具有三个心理特征:
一.并不认为自身有任何过错,或者非常轻微。
二.企图减轻其攻击行为的严重性。
三.千方百计将责任推卸给受暴者,比如莫须有的怀疑女方出轨。
受虐者真的都是“眼瞎了”或者有受虐倾向吗?
比起施暴者,受虐者的心理往往更加复杂。受虐者真的都是“眼瞎了”或者有受虐倾向吗?也不尽然。但是长期家暴的受害者有一个普遍的心理特征,就是总会试图理解这样的家暴行为,寻找丈夫施暴的合理化理由,或者对自己的行为有错化处理。比如“我穿得也许太暴露了。”“我的肥胖和不会打扮给他丢脸了。”“我生了女孩。”“我的地位比他高,让他有压力了。”
但是上述两名遇害的女子条件并不差,为何也会选择对家暴顺从呢?我认为受虐者从骨子里是相当自卑的,他们对自己的男友非常依赖。受虐者和施虐者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受虐者也许会把施暴行为与某种固执和忠诚联系在一起。她们从内心里坚信自己的男友是爱自己的,她们对自己的男友充满幻想,认为自己的爱也许能感化他。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对受虐女性心理进行了研究,还提出一个观点,叫作习得性无助感。简单的说就是当一名受害女性长时间处在这种暴力的环境下,她们发现自己孤立无援,又碍于面子不愿对其他人倾诉。久而久之,她们终因心力交瘁而无力反抗,部分人甚至会选择逆来顺受,丧失了清醒的思考。
反对家暴,势在必行!
2016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目前对于家庭暴力的审判中,最难的一个坎儿是“取证难”。因为家暴通常发生在家里,这种私密和封闭的环境,很容易错失第一手证据。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要真正发挥效力需要大力地宣传、贯彻和落实。法律出台仅仅是个开始,实施反家庭暴力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不懈努力。我们要加大力度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真心实意为受害妇女和家庭提供帮助,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最好的办法还是预防,无论男生女生,都应该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一旦遭遇家暴,要积极地需求帮助,不要让家暴成为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