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写作的故事开始于一个逼仄的房间里。在这个空间里,堆满了公司的库存,四周都是货架,但即使如此,我想在印象深刻的还是那两张拼凑在一起的桌子,桌子上有电脑屏幕,有便签纸,最重要的是有烟灰缸,我和一个同事就这样龟缩在这里办公。
在某个上午十分,我们点开了自己的烟,各自抽了一口后,开始瞎聊。我们聊天聊地,聊生活聊女人,聊美食聊旅行,最后我们聊了最近看了什么电影,都是一些很cult的电影,然后我们谈到了彭浩翔。
对,彭浩翔,有印象吗,是否有一点点记忆,当时他拍了那部《志明与春娇》,火遍大陆,年轻人们都喜欢得不得了,电影上映前,网络平台都大肆宣传。
我们当时很喜欢他,早在《志明与春娇》前,我们就看了很多他的电影,很佩服他的这些拍电影的剧本,灵感到底是怎么来的。我们当时激烈地讨论着,如何让一个导演可以有这么多题材,有的题材惊悚猎奇,有的题材却深入生活细节见微知著,有的是社会舆论话题,有的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最后我们一致锁定在于他有一个和其他导演不一样的生活习惯,就是阅读,而且不是单独地阅读,他会组织一个小俱乐部,加入这个会议的大部分都是一些圈内导演人士,但是大家来到这里不是来玩的,而是来分享阅读的。
对的,每个月大家都会读一本书,可以是任何题材,无受限制,时间充裕的人则多读几本,而后,来到这个会上,用自己的观点,讲故事一般地讲出他读的那本书的故事、观点,以及他联想到的什么。是的,就是这样,每个人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读过的那本书,分享给在座的其他人,如此一来,每个人等于多得读了几本书,多得到了更多份的生活视角,故事题材。
没有任何高科技手段,就如此朴素,只是坚持了一天一个月一年,如此反复往返,用最简单的方式提供灵感素材。太棒了。
为此,我们打算模仿下,我们找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开始读书,而后试着分享,更后面开始写故事,那时候心境没那么多杂念,还没被生活毒打,更怀有好奇心,只要有干柴烈火,稍微点燃,可以熬到通宵。所以我们开始写,分享,再写,再读,走了一些人,再继续来一些人,也有很多人来了不写,写不动的就围观,但不阻碍那些能写的,继续勉勉强强,唯唯诺诺地敲打着键盘。
我们最期待的就是熬过通宵,迎面而来的鱼肚白,但其实我们不会认真欣赏这个晨景,我们吵吵闹闹地还在掐烟头,但只要手表上的指针过了6点,我们就会开始打开麦当劳的那个破烂app,点那份早餐大餐,那时觉得贵,但也是早上对自己最好的招待了,一杯咖啡喝下去,沁人心扉,然后和奋战了一晚的伙伴们道别,赶在太阳的曙光照遍街角前回到自己的家,蒙头大睡……
这边是我以前和写作相关的经历。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少年感,没有什么挂心的事情,仿佛脚下踩着的都不是道路,而是茫茫一片无穷无尽的草原,你随便没心没肺地自由驰骋,没人理睬你。仿佛有一份喜悦偷藏在心,没人知道,也不与人说,但自己欣喜不已,就连蹲厕所的时候都会哼着小曲,脸带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