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常在,这样的夜里。听着风声,又想起你。”
耳机中传来的沙哑男声这样唱着,他背靠着天台的白墙,摩擦几下火机按钮,给自己又点上一支烟。
这曾经是她最喜欢的歌手,上大学时,她兴致勃勃拉着他去一起听演出,在混合着烟酒味狭小live house,人声喧哗,破旧的音箱发出呜咽般的杂音,那天歌手到底唱了什么他其实听不太清晰。只记得灯光刚好打在她的侧脸上,映出她脸上细微而透明的绒毛,像一颗多汁的蜜桃,让他想轻轻啄上一口。
不就是弹吉他嘛,他信誓旦旦地对她承诺,谁不会啊,我也能弹给你听。说着,他真买来一把吉他,每日每夜在宿舍练琴,一众兄弟受不了他的噪音污染,纷纷操起拖鞋底,作势要哄他滚出宿舍。他当作笑话讲给她听,换来的是她低头浅笑,右手捂住嘴,眼睛成一弯月牙。
“别以为我是开玩笑啊,我真的会弹给你听的!”他这么说着,斩钉截铁。
其实那时她已经有男朋友,对方是某成年大叔,会懂得在她撒娇的当下适时送上玫瑰花和金银首饰,也会在周末开着车载着她去四处兜风。可是大叔很忙,没办法时时刻刻陪着她;同样地,很忙的大叔也没有时间去感同身受她所谓的少女心事,大叔需要的只是一个简单而美丽的瓷娃娃,不用有自己的想法,只需摆出来时足够优雅体面,也不用费太多精力去悉心照料,这样就够了。
所以,他其实也心知肚明,她长时间来找他,不过是害怕一个人罢了。两人到也做过很多类似情侣的事,例如一起去看最新上演的话剧,躲在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打瞌睡,社团活动互相帮忙签到,或者是,在学校附近的铁轨边晃荡,有一搭没一搭地唱着不成调的歌。虽然,她也会在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突然接起电话,并且用手势暗示他不要讲话,同时小声地对着话筒,嗯嗯啊啊地回应。
对于她而言,他早已被划入“朋友”的范畴,就算多了那么一些暧昧,也只是,比一般朋友更为亲密的“好朋友”罢了。
大学过去一半,她与大叔男友的关系渐渐恶化,或者是对方早已厌倦,也或者是她仍是小孩心性,轻而易举地破解了大叔的随身电脑密码,在某个文件夹里,她看到了那些她宁可自己从来不曾看过的图片。
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也只是找到他,开了口全无法言语,只知道捂着脸一直哭哭哭,嚎啕声在整个宿舍楼道里流窜,飘荡,来来往往众多不知情的人,都看着他一脸窃笑。无奈,他只好拖着她的手,去学校附近开了个小房间,指着被子对她说,“呐,你蒙进去哭啊,别吓着别人了。”她还真就依言照做了,整个房间都是沉闷的抽泣声,他坐在床沿,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叹了口气后,走到窗台边沉闷地抽烟。
良久,她哭累了,竟趴在被窝中自顾自地睡去,眼角边兀自挂着泪痕,脸颊因为长期抽泣而变得红肿,他用手轻轻抚摸她汗湿的额发,心里面既惆怅,又柔软。无法对她生气,只是觉得心疼。
靠在沙发上凑合着守了她一夜,第二天清早,她尴尬地道谢,但也心照不宣地再也没提昨天的事。在两人一起回学校的路上,他心中一动,用力握住她的手说:“不然,你就跟了我吧。”
她有些意外,被握住的那只手保持着僵直的姿势,远远看去,仿佛是他拖着她在不情不愿地往前走。
但她终究没有把手再抽回去。
就这样,他终于成为了她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
那时他吉他已经弹得不错,跟相熟的几位社团成员组了乐队,排练磨合几次,也能勉勉强强登台演出,从Neil Young的《Heart of Gold》一路翻唱到Nirvana的《Come as you are》,当然还有耳熟能详的《Smoke on the water》,中文歌也没落下,“一直往南方开,一直往南方开。”他在台上这样唱,望着台下的她,躬下身子大力扫弦,嘴角咧起,和他眉宇间的骄傲一起飞扬。
恋爱催人懒,在一起久了,好像一切都被荒废,他虽然也继续练吉他,但弹出来的,却尽是不着调的旋律。他嬉皮笑脸,对她说这可是来自他的原创歌曲。说完“铮铮铮”用力扫一扫弦,音箱随即颤出噪音般的共鸣声。她无奈地摇了摇头,脸上却是甜蜜地笑着。
只是这样甜蜜的笑容里,始终隐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悲伤。就如同她常常会在他兴高采烈的谈话中一时失神,眼睛游离到很远的地方。虽然她的人还在身边,可是他觉得她随时都可能化为一阵风飘忽而去。于是只能将她抱得更紧一点,恨不得将她锁在自己的怀中,将她瘦弱的骨骼,用力嵌入自己的骨血之中,希望能永不分离。
可是哪来那么多的永不分离呢。临近毕业,双方的生活开始分岔,他选择留校读研,能继续与乐队好友们混在一起。而她则阴差阳错进了一间不错的公司,唯一的不足,就是距离学校太远。
三个小时的往返时间,是毕业之后他们恋爱的距离。出了公司,她需要步行经过三个路口到地铁站,挤在一堆混合了各种体味的人群中,被踩脚或者被揩油都是常态,每天都能看到路人为争抢座位大吼着吵架,甚至动手。摇摇晃晃坚持过七个站,走接近一公里的换乘路线,再挣扎着经过十站,这样并不算完。出站后还需一面躲着黑车司机的招徕,一面侧身让过小摊贩的货架车,直到公交车慢悠悠抵达,在车厢中找个小小角落,掏出手机,给他发一句快到的微信,不留神公车急刹,就与前面那人撞个满怀。
但她也没有抱怨,就这样足足坚持了一年多。后来回想,那段日子竟也能称得上是岁月静好。没有她常常在身边,他有更多的时间与乐队进行排练,玩闹中拼凑了几首所谓的原创歌,也足以让他弹出来给她显摆。她挑衅般地说,这都不算,她要听Damien Rice的《9 crimes》,几天后去排练室找他,发现他真的下载了钢琴谱,对着键盘,笨拙地用手一板一眼地敲奏。好像一瞬又回到初见时那个少年,“别以为我是开玩笑啊!”少年这么说着,一脸认真,急切地想要获得她的认可。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但他始终想把他自己所有的最好的,都呈现给她。
临下雨的夜晚总是格外燥热,为了节省电费,他们躲到学校的自习室里,一人戴一只耳机,打开手机看电影。这时他们已经同居,在校外租了一间小房间,合租的室友从未打过照面,除了隔壁经常传来的吵闹,或者是半夜客厅尖锐的高跟鞋摩擦声,他们对其他的租户一无所知。对于这座城市,他们其实都只是永恒的过客,而日升日落,总有更多的新鲜血液涌入进来,成为这庸常世事中平凡而又制式化的一句标点,一个面容模糊的零件。
虽然勉励维持,但工作一年多后,两人之间的落差逐渐显现。成年人的社会和学校完全不同,她工作上的疲惫和他在学校的科研搭不上边,除了仅剩的音乐,两人也没有太多地方可聊。闲暇时,他依旧会叮叮咚咚弹吉他给她听,她也只是一边刷着手机,一边程序化地应和着他。同事和朋友们讨论的话题,是薪资多少,几时买房,最近哪一部电视剧好追,而不再是某个乐队的新专辑,或某地最新的演出信息。相比起来,他在象牙塔中继续着所谓的“音乐梦想”,显得既幼稚,又悲壮,因为已明知最后会是惨败牺牲的结局。
彼此厌倦之后,就是细微末节的争吵,她指责他不求上进,而他却认为她功利心太重;到后来沉默代替了争吵,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人,一个沉迷于电脑游戏,而另一个刷着手机屏幕,熄灯,睡觉,如此又是死水般的一天。
高潮来自于某天晚上她的突然失联,没有任何征兆,只是等到深夜的他也没有收到她回家的消息。打电话去公司,被告知她已早早安排了请假,电话不通,朋友们也只道不知。他瘫倒在沙发上像快溺死的人,呼吸渐渐急促,最后变成大口地喘息,却也无法平息心中的汹涌轰鸣。
他知道维系着他们两人的某种东西已经断掉了。但他不愿深想,怕伸出手去,掏出来一堆血肉模糊。
警局不让立案,说失踪时间太短。他只能焦灼地在家里等着,烟壳丢到满客厅都是,隔壁的租户经过,嫌弃地瞪他一眼,摇摇头,抗议般用力摔上房门。
一周后她终于回来,除了眉眼间淡淡的疲倦外,没有更多的解释。他亦小心翼翼不敢追问,只是紧紧抱着她,用力地,仿佛要把她刻入骨血之中,希望不再分离。
日子如往常一样,照样波澜不惊地继续。除了三个月之后,她再次不留痕迹地失踪。他的手在抽屉中胡乱摸着香烟,另一只手上颤抖着握住手机,拨出去她的号码,永远显示无法接通。
至少她是安全的,至少再过几天她就会回来,他安慰着自己。却不知道为何,狼狈,羞辱,还有委屈与不舍,种种情绪混合着酒精的辛辣,一起涌到喉头,等他回过神来时,房间的电视机不知何时已经被他砸得粉碎,而跌坐在一堆电子零件中间的他,哭得像个孩子。
“分手吧。”等她再次回来时,他这么对她说。她嘴角浮出一个惨淡的笑容,不知是嘲弄还是酸楚,他将行李收拾好搬回了宿舍,离开的那天阳光绚烂,从窗户边投进来,印得她的轮廓泛出金边,她倚着窗户却什么都没有说,就这样沉默地望着他,望着他没有回头,走出视线之外。
若干年之后的某个夜晚,当他再度想起这一幕来时,那个女孩,那个女人,他青春中唯一的光,却也以最为决绝的方式给予了他背叛。他选择了逃离,是因为他知道,他将会永远这样无休止地原谅她,直至她下一次“消失”,永远担惊受怕,伏地乞求她的垂怜,直至永远失去她。
所以他亲手斩断了这样的无间轮回。而她亦明白他,所以她没有解释,也没有挽留。
只是那因为失去她而留下的伤口,直到好多年都没有痊愈,常常因为一句话,一个场景,一首歌,而轻而易举被回忆戳中,唯有现实依旧凉薄,因为她已不再属于自己,或者,从来未曾属于。
“这次你离开了没有像以前那样说再见,再见也他妈的只是再见。我们之间从来没有想象的那么接近,只是两棵树的距离。”
他听着她喜欢的歌手,为她写了很多首歌,他的乐队发展得很好,某次随导师出国访问,竟然意外获得了去国外音乐节演出的机会,海外经验总是格外吃香,回国后立马有独立厂牌的经纪公司找上门来,讨论出唱片和通告。他也继续了数段恋情,每段都持续不到一个月,因为他总是在和别人谈情说爱的间隙,想到她的脸,沉静的,不安的,动人的;想起她曾贴在他胸前,吻过他额头,这样的想念结成了茧,牢牢将他束缚。
罢了,他弹走手中快抽完的烟头,这都是他欠她的吧。或许一开始她从来没有爱过他,只是被他的热烈所打动,所以跟她在一起的时日都是跟上天偷来的幸运,以至于要用余生的疼痛去加以偿还。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某个串场的摇滚派对上,临上台前他就觉得心神不灵,预感有什么事情将会发生。唱完第一首歌,他例行环视现场挥手致意,然后在舞台靠近门的右边,她就站在那里。她好像更瘦了,头发也更长,还穿着那件他熟悉的旧帽衫和仔裤,她只是看着舞台,脸上没有任何情绪。而他却开始掌心冒汗,濡湿了琴弦。他深吸一口气,回头向乐队其他成员示意换歌,然后大胆看向她的方向,继续表演。一如当年,他看向她时的目光灼灼。
他没有唱那些写给她的歌,反而是一些他们听过的怀旧老曲,从《I'm your man》到《Without you I'm nothing》,最后一首,是全场合唱的《Wish you were here》。人群沸腾而喧闹,在最后观众齐声的“安可”和尖哨声中,他看到她转身离去。他忽然觉得释怀,她来听他唱完这一首歌,作为她最后的告别仪式。
“你还在笼罩我,你的名字还在纠结我。我只是一个人,我的歌里全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