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要给“年少时”下一个定义。就我个人来看,我的学生生涯至今仍未结束,一路“顺风顺水”的我正是你妈逼你好好学习时的“隔壁小袁”。这“顺风顺水”带来的悲惨结局是,“小袁”目前已经没有详细的实现除了本专业对口工作以外的梦想的计划了。那么,我就把“年少时”定义为上大学之前吧。
六岁前我都没有什么清晰的记忆,这一点我十分困惑(和我老婆不一样,她甚至记得她幼齿时期为买一件东西而在地上撒泼打滚的详细经过以及路人、父母的穿着等)。而那时候我的梦想,或者用文艺一点儿的说法,我最初的梦想,就是做一名科学家。我当时未必知道科学家是干什么的,以至于老师让我们上台用动作表演自己的梦想的时候,我只是简单的比划了一个拿扳手上上下下拧螺帽的动作。邪门儿的是有同学居然还猜出来了。可能那时候在我眼里科学家就是升满级的修理工吧(去年我在实验室磨洋工的时候突然意识到,理论上来说,我已经是一个科学家了)。
升上小学以后,“要成为科学家”这个飘渺的梦想成功地被亲戚们提升到更飘渺的境界,比如“去美国当科学家”,“去太空做科学研究”等等。我想,如果不及时阻止他们的话,我还会去到更远的地方。
由此可见,四年级以前的我其实是一个特别严肃的人,思考的都是人类福祉这样的宏大课题。然而我是如何变成现在这么不正经的呢?想来这和我的第二个梦想脱不了关系。
(2)
三年级的暑假,我照例住在奶奶家为天伦之乐的享受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一个很开心的过程。更开心的是,我不知从哪个角落翻出了一堆相声磁带。当年郭德纲还没那么有名,奇志大兵可能还在夜店跑场子。我听着从破旧录音机里传来的不知是什么年代的包袱,一个人躺在床上,时不时笑得粗枝乱颤。自科学家梦碎太空以后,我终于找到了新的成长道路——成为一名相声演员。于是我开始模仿磁带里的段子,狂看曲苑杂坛。不过,我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应该去哪里找一个搭档呢?
暑假过完,四年级开始,而我也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巅峰时期(第二个在哪暂时还不知道)。“年级第一”这种“隔壁小袁”必备的虚名暂且不论,单说外貌这一项,就连人民币玩家也望尘莫及。怎么说呢,现在流行TF Boys对吧?当年的我定能与之一战。于是另一个问题又来了,你见过长得帅的相声演员吗?长我(当年)这么帅的相声演员怎么可能找得到相衬的搭档呢?!含着泪,带着恨,我将这梦想的烛光熄灭在了心底…
事实上,我极度缺乏讲故事逗人发笑的才能,而在这一点上我只佩服一个人,他就是肖大哥。说不上是因为他长得喜感,还是他霸道的讲述方式,总之,他只要一说“诶,我讲个笑fa把你听咯”,你的嘴角就已经扬起来了。而直到现在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更适合做一个捧哏。无数次的团体交谈都反复验证了我冷不丁的吐槽补刀能力,而且在愉快的对话之后大家往往又能顺利地将我的贡献遗忘,使我能够继续以“严肃”、“靠谱”的口碑行走江湖,深藏功与名。如果我能早一点遇见肖大哥,早一点发现自己的捧哏属性,说不定…哦,也不会,肖大哥不及我帅的。
(4)
四五年级的时候,学校新建了一栋科教楼,紧邻老教学楼,走廊相通,名曰“雏燕楼”。该楼最顶层是当时我们最向往的地方——计算机教室。
我接触电脑的时间很早,这要感谢我爹。在那个拨号上网都还没普及的年代,我爹的乐趣似乎就是不厌其烦地重装系统,优化系统,不满意,再重装一次。他时常满足地看着空无一物的电脑桌面,点起一支事后烟。
这带给我直接的好处就是,当机房大门打开时,我可以在一帮目瞪口呆的同学面前保持优雅和淡定。
“哇!这么多电视机!”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呵呵。”我微笑着,看着窗外的树。树在风中轻轻晃着,风从淡蓝色铝合金推拉窗的开口吹进来,缓缓搅动着屋内混合了甲醛,电子元器件和脚丫子味道的空气。
与此同时,城区一些小巷子里昏暗的民居内悄然开始了“电脑游戏萌芽”。房主在狭小的房间里密密麻麻地排开五六台电脑,能够联机打红色警戒和毁灭公爵。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一个位于人民医院附近化名为“香港”的地方。我去过一次,看了看,然后回家了。正是这一次转身,让我这辈子没能爱上即时战略游戏,于是就错过了后来的星际,魔兽,3c,dota,CS,错过了领悟在网吧包夜的意义,错过了体会一帮快三十岁的高中同学每到节假日相约去“开黑”的快感。
总之,我在那个还没能弄明白计算机究竟能干啥的年代,意外地因为早接触带来的虚荣,始终坚持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计算机用户,同时保持着对科技产品的喜爱。而且,直到我在高考志愿表里填上医科大学之前,我一直把计算机相关的学科列为最想学习的专业。也许这个结局在当年我转身离开“香港”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吧。
(5)
初中三年,我和舒洁同学一直担任英语课代表,他是课文背诵业务主管,我是单词听写片区经理。我们各自都曾利用职务之便鱼肉同学。
作为班里最帅的两个人,我们收到最高的侧面评价来自班主任在分配座位时下达的最高指示:“舒洁不能和女同学坐一起,嗯…小袁也不能和女生坐一起。”不过在当时我并没有领会到这么隐晦的赞美。
我之所以被委以听写重任,多半是因为发音没有被初中老师不标准的声线带跑偏。这里又要提到一个侧面印证我口音甚至好过英语老师的例子。
那时班里英语综合实力最强的是后来我们市的高考文科状元,名为“达文西•刚”。某次放学前,英语老师宣布将听写单词。按惯例这应该由她亲自主持,结果那一次她临时改成让我来。于是我清楚地看见刚同学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并且作握拳状小声喊了一句“yes”。
不管后来初中同学怎么评价当年的英语老师,我始终对她怀着一份感激的心情。她那时候对于我的信任,使我能够保持着对英语学习的兴趣,一直到现在。而正是由这份兴趣转化而来的种种收获才让我把握住了一丝所谓的“核心竞争力”。
之所以我后来没学英语专业,是因为我爹关于“英语只是工具”的一番开导,我深以为然。不过在后来的大学生活里,我再也没找到当年上英语课时那种放浪形骸的酸爽。而且就在最近,在某几个为了毕业、前途辗转反侧的夜里,“妈的!不行我就去教英语”这个念头偶尔会让我如释重负地露出“你终于回来了”一般的微笑。
(6)
后来我学了医,今年还没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