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
“信心”把信件投到邮筒里后,就让它去了。“不信”把信放在邮筒口,抓住信的一角,不肯放手,但又诧异为什么还没见到回信。我的书桌里有好几封写了很久的信,到今天还没有发出去,因为我不确定地址是否错误。它们对我和我的亲友还没有影响,也永远不会有影响,除非我把它们投入邮筒,完全信托邮局。
真信心就是这样。它把事情交给神以后,就让它去了,神就成全。《诗篇》37篇5节说得好:“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他就必成全。”但是我们不交托,神就不成全。信就是接受,或更准确一点说——领取神所预备的礼物。让我们前来相信,交托,接受,在我们以顺从的态度接受之前,我们不会完全认识所得的祝福。
贝逊博士年轻的时候遇到一位老妇人,她焦心担忧她的儿子。贝逊写信给这位老妇人说:“你过于为你儿子担心了。你已经为他祈祷,把他交付给神,还不应当安心吗?”
神命令我们不要为任何事担心,就是指“任何事”,所谓把一切忧虑卸给神。如果我们已把肩上的重担交给了别人,我们岂不是完全轻松了吗?如果再从神那里取回来,显然就没有交给神。我常常以下面这个原则来测验我的祷告:倘使我已经把一切交托给了神,我就可以轻松地离开,心中再无半点悲哀、苦痛或焦虑,这可以证明祈祷是出于信心。如果心头仍有负担,就证明我们的信心不够,没有发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