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多年前,法国社会学家路易·勃朗发表著作《劳动组织》,一时间成为“社会学家怼社会”的典范!其中众多批判资本主义的言论至今发人深思。
1、在大城市,某些人的豪华无时无刻不在侮辱其他人的贫困。
2、他们(穷人)生活在一个农产富饶、商店琳琅满目、住房有所剩余的国家里,自己的衣食住行却毫无着落。
3、刚刚失掉工作的穷人家的女儿,只有在卖身和挨饿之间选择出路,请问她还有保持贞操和纯洁的自由吗?
4、再也没有比成功更大的成就——这就足以去谴责这句话所说明的社会秩序了。
5、在竞争制度下,一个人的发财致富是用他人的破产成就的,一个暴发户的幸福是由许多零星的灾难组成的。
6、个人利益既然值得人们加以尊重,那么,对于那么多不幸的工业奴隶和传送带上的工人,你们为什么又不尊重了呢?……他们耗尽体力去创造一些并不属于他们的财富。
7、在学校里,要交钱获得对孩子的教育;在工厂里,却有人给钱。(贫困家庭不得不把孩子送去当童工。)
8、一个为了生存而要求为社会服务的人,当社会无法提供工作时,那么他对社会的攻击就不是侵犯,而是正当的防卫行为。因为社会正在暗杀他。
9、消灭贫困,不仅是为了减轻人民物质上的负担,更是为了让每个人得到自己应得的尊重。
三四百页的书中,路易勃朗把当时法国资本主义社会怼得一无是处,其中我认为最精彩的,是这么一句话:
10、穷人是社会的成员,还是社会的敌人?请回答吧!
如何理解呢?
首先,穷人对于社会来说算什么?
观点一:社会前进拖后腿的人。
因为穷人数量庞大、消耗社会资源多、犯罪率和生育率高,子女素质欠缺……这些都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把穷人饿死和关进监狱是社会正当而残忍的手段。
观点二:值得被扶持的人。
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观点,但必须由国家强制执行(自然的社会竞争不可能“同情”穷人),比如进行扶贫、扩大基层福利,缩小收入差距。
权贵者多持观点一,而且多在社会和国家高层,而普通民众……是否真的该问问他们:“我们到底是国家的成员,还是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