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电动车安全管理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全面规范电动车安全管理,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电动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构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规范日常管理秩序,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杜绝电动车违规行驶、停放、充电引发事故,全面提升电动车安全水平。
三、治理重点
(一)违规停放。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进入或停放在相关机构楼栋内;整治电动车未在规定区域集中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整治停车棚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 的材料,不符合自然排烟要求。
(二)违规充电。重点整治电动车及电池在相关机构内部除充电桩(棚)以外任何形式、任何地方的充电。
(三)违规设置充电桩(棚)。重点整治未经批准违规设置充电桩(棚);整治充电桩(棚)占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整治充电桩(棚)内充电线路、照明线路未分路设置并穿管保护,插座、线路等未采取有效避雨措施;整治充电桩(棚)未安装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设施;整治充电桩(棚)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设备。
(四)违章行车。重点整治单位电动车安全教育不落实, 安全宣传不到位。教育引导全体员工杜绝骑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非法载人和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产品质量。重点整治使用未经CCC认证的不合格电 动车;整治使用不符合标准或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整治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行为。
(六)非法改装。重点整治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非法改装电动车,擅自加装或者更换大功率蓄电池、音响、照明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制定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分工,注重落实。各单位要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排查治理。各单位要抓早抓小,加大力度,全面摸排,系统治理,实行跟踪督办,依法清理,动态清零。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适时邀请专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 导,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对因重视不够、进展缓慢、工作不实、治理不严、整改不力的,将加大点名、通报、约谈力度,并予以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将电动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值班人员要加大夜查巡查,中层干部要加强联点督导,健全常态长效的电动车安全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督促物业公司规范电动车及设施管理,科学引导电动车在指定区域集中、有序、安全停放。深入宣传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常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张贴发放标语图册,提高全员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电动车管理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统筹做好宣传培训和工作部署。
(二)全面摸排阶段。各单位要对职工使用电动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建立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治理重点6个方面内容,全面开展电动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清单,做到即查即改,全面提升防范能力。
(四)验收提升阶段。整治期间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访督查,及时通报情况。治理活动结束后,将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验收。各单位要对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常态化排查治理,巩固整治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专项行动具体负责人。要针对行业特点、单位现状、电车数量、安全形势等实际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
(二)加强统筹调度。各单位要加强后勤、物业等部门调度,加大清理清查力度,及时督促开展专项整治。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积极对接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加强硬件基础建设,形成合力,着力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按时收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成果。要定时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电动车使用情况摸底表》《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安全隐患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