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相聚,听闻一个有趣的段子:
一对恋人正在幸福的约会。快乐开心的之际,女生对男生说:亲爱的,我的妈昨天催我了,说让我们今年结婚,给十万的彩礼就好。
男方说:今年就算了吧?我们明年结,明年结婚,我给十二万的彩礼。
女方:我也觉得还是今年结比较好,这样吧,我回去跟我妈说一下,就说今年疫情,生意不景气,给八万彩礼行不行?
男方:还是明年结吧!明年是牛年,扭转乾坤,牛气冲天。明年结婚,运气好!明年结婚,我给十五万的彩礼。
……
最终女生没有拗过男生,但是心里就觉得不对劲。 事后,找了一好朋友诉苦,让好朋友帮着分析一下。
好友是个律师,就告诉女生,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从1月1日正式生效,民法典规定,从2021年开始,结婚,不能再收取彩礼,收取彩礼是一种违法行为。
听了这个段子,一时兴起,我特地去查了《民法典》之婚姻法篇。果真如此。
第五篇: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的婚姻家庭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还有一条就是最近网络上非常热议的离婚冷静期。
第四章 离婚
第1077条离婚,
(冷静期的期限及法律效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三后30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以后离婚申请提交后,都有30天的冷静期。我觉得这一条真的非常的人性化,给很多一时冲动闹矛盾的夫妻一个冷静期,一个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再到相互原谅的机会。
和这个段子相结合起来,就觉得学一点法律还是真的挺好的。抽空的时候把《民法典》好好的从头到尾看一遍吧!虽然记住的不多,但是多少应该有一点印象。
今天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了,现在想结婚的也已经来不及了,2021年再过几个小时就到来了,祝福所有的友友们:新年快乐!新的一年,牛气冲天!扭转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