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国人准备到中国工作半年,携带观赏鱼入境的问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35号)以及《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署监二〔1992〕1418号)等文件规定,凡获准进境或出境暂时居留时间不超过1年的旅客均为短期旅客,短期旅客包括外国籍短期旅客和中国籍短期旅客。短期旅客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以旅行自用物品为限。旅行自用物品是指本次旅行途中海关准予旅客随身携带的、旅途中个人特殊需要的自用物品,包括照相机、便携式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及海关核准的其他物品。因此,携带的观赏鱼为活体动物,超出了旅行自用物品的范围,故不能通过海关旅检渠道通关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