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冯小刚电影《芳华》(You Touched Me)的原著。不想知道情节的007er, 请不要读啊。
一口气读完严歌苓的《芳华》,眼睛早已哭肿。 从何小曼的生事开始哭,一直哭到结尾。严歌苓对人物命运和人性的描写,细致入微,人物生动,代入感强。 有阅历的读者读来非常信服。 在“我”的故事上,作者先是埋了一个伏笔,一直到文末,才把故事首尾连接起来,仿佛侦探小说到最后交代凶手作案始末,又比侦破推理多了一点不经意和意料之外。读起来非常痛快。
小说英文名为you touched me,主人公刘峰确实是因为触摸了林丁丁,命运发生了急转折。貌似小说是在说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个触摸(女性)始末的故事。我认为其实不然。 小说的主题更想表达,你的心灵曾被谁触碰?
小说以主人公“我”的视角,讲述了七十年代一群十几、二十岁的文工团文艺兵,发生在特征鲜明的年代的一起爱情风波故事,再跟踪这几位主人公30多年,直到本世纪初的十年。
男主人公刘峰是苦孩子出生,因为家贫,从小就在梆子剧团学翻跟头,直到被成都的部队文工团录取。不幸的童年不但没有给刘峰任何人格扭曲,相反使他更加善解人意,时刻伸出援手,帮助有困难的同事,和身边的人。 他的身上有一种圣人的光环,他的心那么的纯净,如果说他有私心,那么这种私心显然不是功名,他的私心就是他的需求,帮助别人让他感到满足的需求。
这样的人是真实存在的。 我的周围还就有这么一位朋友。 他对每一个周围的朋友都很友善,有时我会心疼他对每个人都那么殷勤,殷勤的有些刻意,别人时而会觉得他有点缺心眼儿。 真正了解他的人就会明白,你让他不殷勤,他会难受,反而会心里得不到平衡。 然而这样的人,也会对别人的善意要求比较高。 别人的疏忽,或许一般人都不以为意,他却会觉得极为怠慢和无理。
然而刘峰,他是更大的圣人。他只付出,从不求回报。 哪怕文工团里的战友都和他不亲近,甚至冷眼等待他露出不是圣人的“破绽”,他还是那么的宽容。 直到,他会错意,触摸了心仪已久,默默追求多年的林丁丁,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被所有人批判,背叛,离弃,最后悲凉的离开文工团,下到连队。刘峰的命运在常人眼中是悲惨的。参加中越战争,少了一只胳膊。退伍以后,没有维生的技能,漂到海南,卖盗版书,再北漂给侄儿的公司做个门卫。 他看到街上有退伍老兵闹事,还劝他们,他们是用剩的螺丝,没用了,当然要从机器上下来。何等伟大的心灵,又是多么的愚昧。
文工团里所有人都受过刘峰的帮助,可就像刘峰帮他们练毯子功一样,没人记他的好,他们就像一个布袋一样,完全被刘峰推起,自己完全不出力。
这样的圣人,在他的心灵在碰撞到何小曼以前,人们只接受他的善意,没有人欣赏他的善良。
刘峰和何小曼有许多共同点。 他们都有不幸的童年。刘峰稍好,小曼的爸爸自杀生亡,妈妈带着他嫁给一个离异的大老粗首长,寄人篱下,像芥草一般无人关心。 他们都身材较矮,不是聚光灯下的宠儿。刘峰虽然一直是学雷锋标兵,可他深知,这些荣誉并不是什么本事。 他们都在某个时刻有过向死而生,希望借自己的牺牲来换取别人悔过和重视的悲壮心态。 这种心态来自于他们卑微的童年和被大家背叛隔离而产生的强烈的敏感。
尽管小曼在跟刘峰搭档跳舞,刘峰托起她的那一刻就爱上了他;尽管刘峰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爱怜和宠爱小曼;他们最终都没有过真正男女身体的接触。然而尽管如此,刘峰病重的那几年,小曼陪着刘峰,刘峰给了小曼家庭的温暖。 他们俩的灵魂碰撞在一起,you touched me.
好人刘峰毕竟没能破了“好人不长命”的魔咒,六十来岁就去世了。 他爱小曼,像家人一样的爱她,却不爱她的身体。虽然都是独身,最后也没能走到一起。好人刘峰把一生挚爱都给了青春年华的单相思恋人。好人刘峰最后火化,遗体告别,也因为时间紧而匆匆带过。 小曼说,刘峰一辈子不计较,必定也不会计较告别得仓促。 这是多么了解彼此,才能这么淡然仪式啊!
尽管不是大团圆的喜庆结局,却这么真实。
我为刘峰和小曼流泪,心却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