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方才还鲜活的人在自己眼前失去生机,手里紧握的温热的心脏也渐渐变得冰凉。血猩味在空气中一点点的蔓延扩散。一切都很安静,可我却能听到脚边尸体内细菌的躁动的声音,更能想象到几天之后,这具没有心的尸体,会爬满蠕动的白色生物,腐臭的气味充斥着整个房间,甚至会溢出房去,飘到附近人的鼻翼里。但起初他们大多只会伸手扇扇面前的空气,或者干脆捂着鼻子,愤愤的咒骂上一两句“肯定是谁家猫狗死了又扔草丛里了,真是晦气!”却不会寻找气味的来源,等到最后气味难以忍受,就会有一个忍受不了的站出来,想解决这扑鼻的臭味,于是他就是发现者。他肯定是打不开门的,因为据我所知,我杀的这个人,他并不爱社交,也没什么朋友,所以并不会出现什么把钥匙寄存在别人家里这么扯的事。他家里是山西山村的,等老家人发现不对来一趟,他尸体早在这炎炎夏日化成满地白虫和森森白骨了。所以发现他的人,一定是附近的。并且会在房东的帮助下打开门,发现的人开门后他会被冲天的臭味熏的呕吐,会被席卷而出的苍蝇群撞出一个趔趄,然后夜晚后怕的想,是谁做的?他会不会找上我?
他绝对想不到,任何人都不想到是我,就是一个满脸憨厚老实的人杀的。并且还把得来的心片好片,卷着生菜一口一口的嚼碎咽下。吃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我,感觉我举手投足都优雅的像一个生在古代世家里的公子,举手投足自有风味。
其实,杀他时,我很冷静,一刀比一刀捅的更深,尽兴时我还能看到短短的匕首的尖从他背部露出来,这时自豪感油然而生,要知道,他可是个跟我一样有啤酒肚的胖子。
当然了,为了避免留下可以用来任何指正我的痕迹,事后我按照往常的惯例,对他的屋子进行了一番清理,还在翻窗出去时,对他邻居家不停嚎叫的狗,进行了修理。 那只狗大约是萨摩耶,白色的毛,晃来晃去灼的我脑壳疼。我当时就想,这么白,和红色最配了。
可当我把滚烫的开水对它一股脑的浇下去时,我才突然想到,完了,这么干,肯定只能剩下红的了。
想归想,我还是等它皮毛稍微不那么热的时候,把它装进快递箱子里,带走了它。
它的主人是个小姑娘,秀秀气气,个子很低,脸上时常画着淡妆,在公园遛狗时,遇到的次数多了,见面也会点点头,以示招呼。
把她的狗装到她房间角落弃置已久的快递箱后,我记得我是看了看时间的,当时是下午四点多。
我并不想对那个小女孩做何惩罚,所以我会尽量回避她。不在她的充满她们那个年纪称之为小清新的房间里做这些不好的事。毕竟,我不想在毁了自己之后再去吓一个小姑娘,哪怕我会把那里收拾的看不出什么。
这般想着,我推开门把装有狗的箱子抱出了房门,先前已经从门眼看过没人,所以出来一路清静,这只狗也因为被我先前一棍打晕而安静的不像话。
世界如果一直这样安静该有多好啊,可那是不可能的。
生活里总有人负责聒噪,负责在你烦躁的心上再加一把火。只是自我妻子过世后,这种被烦闷围困的心情,已经许久没有找上门了。
抱着狗回到家我才发现,原来我对厨房里的事并不多么精通。狗的皮到底不如鸡鸭之类死好剥。
还记得从前,在我沉默的俯首对鸡鸭进行解体时,她总会指着我喋喋不休。
很多次我都想反驳,对她大吼,可动了动嘴,结果还是沉默。有时看着她不停蠕动得嘴,和怒其不争的表情,我就会恍惚的想起,她手机里不知名人发来得莫名的短信。
可现在,她到底是死了,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连她的家人都会来慰问我,顺便指着她的遗照狠狠地骂上两句。而她那能吐出刀子的嘴,也随着熊熊的烈火,被烧的只剩下灰尘一把了。
想想最后见她那天,是透过一个巴掌大的小窗口。那是火葬场专门留给家人看死者火葬的样子的。
起初是她母亲跟我一起观看的,可后来她哭的实在让人心烦,我便让我的小舅子,把她拉开了。
透过窗子,我看到她身上被撒上石油,看到里面燃起熊熊的火,更是看到她尸体被烧的缓缓坐起。
没人知道当最后看到她的烧的只剩下骨架时,我心里的快感到底有多大。那一刻我只想顶礼膜拜它,它解救了我,让我可以不用再苦苦挣扎。
当然了,那种被救赎的得感觉我是不会让它轻易跑掉的。于是我特意从不正规的店里,预订了一整套瓷器。
那是骨瓷,带着她的骨灰,有着她的温柔与典雅,却永远不会说话。不会骂骂咧咧,不会声嘶力竭歇斯底里,只安安静静的,等着我去捧起,一遍又一遍放在手里磨砂。
可现在这种美我却不能太贪恋了。煤气上的水已经烧开,而那只雪白的刺眼的萨摩耶也还在等着我改造。
我虽然杀过几个人,有了那么点值得我骄傲自豪的小资本,可说到底,我也还是个普通人,不是所有事天生就会。比如,为狗剥皮。
也不知是不是我那一棍打的太重了还是怎样,这只萨摩耶在箱子里躺到我的水烧开也一直没醒。
所以我不紧不慢的开始了剩余的准备工作。
浴室太潮湿,阳台又太显眼,场地又大又空旷的就只能选袁在客厅。
再来回跑了两三趟后,客厅的地上已完美的铺上了保鲜膜。我不希望有任何血迹遗留在我的地板上,毕竟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事的话,这只能增加我的嫌疑。
我不怕死,甚至午夜时分夜深人静的时候,还会生出自杀的念头,但我吝啬于死在别人手里。更不想去蹲牢房,亲手断送我的自由。
我也曾是一个正常的人,与芸芸众生一样,按部就班的工作、生活,可是总有人来试图刺激我。如今,我真的疯了,可却再也无所顾忌了,我可以任意的杀戮,任意的生活,比他们所有人都活的更自由鲜活。
就像这只狗,我看它不顺眼,那么杀了它也没什么不可以。心里不会生出可怜,更不会有惭愧。它有的只是经久不化的寒冰,和经过了几次血猩淬炼后的镇定与冷静。
于是我可以非常平静的想出一套完美的方法,来处理这只狗以及后续工作。
我小时候家里穷,是农村的,所以有幸见过几次村里人剥羊皮。
所以我比葫芦画瓢的拿起刀从狗的左腿上划出一个洞,然后拿起剪刀,沿着它的后腿,路过它的肚子, 最后停在它的下巴处。看着我被鲜血染红的双手,我忽然有一丝恍惚。
还记得跟我妻子最初相识的时候,有一次偶然拍了一张自己手的照片发给她,她表现得非常惊讶,她说那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手,骨节明显干净修长。
我也曾幻想过这漂亮的手在钢琴键上跳跃是何等的优美,可惜到底是时光催人老,亭台楼阁花犹在,只是朱颜改。
这么多年来,时光改变的不只是我的相貌身材,改变的还有心。少年时期总幻想能跟对的人在对的时间相遇,而后相守以生相伴以老。可这么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生活里不只有爱情,它有数不清的磨人的琐事,来让你抓狂,让你疯魔。
就像我,被摧折的胖了,老了,从前用之不尽的耐心在这日复一日的琐碎挑战中变得岌岌可危,稍有不慎,内心里便能掀起万丈狂澜,且经久不消。是的,内心里。这些无处发泄的情绪肥料,只能堆积在心里。在我企图杀我妻子之前,我无数次的预想过,等它将邪恶的幼苗滋养到要破土而出直冲云霄的临界点时的我会是怎样的,我试想了许多种的结果,也做好了各种被救赎或被厌弃的准备。
可当我直面现如今的我时,我才发现原来准备做的再好也是无用的。在我妻子还活着时,我总期望着有人来救赎我,哪怕来告诉我一句,“你是正常的,你跟所有人都一样”这样简单的肯定都可以,但是没有,没有一个人来救赎我。所以,我妻子死了。所以,他们也死了。
如今,这只狗,也死了。
室内的血腥味越发的浓重,它的皮也随着我不停歇的动作慢慢从它身上脱落。原本白色的皮毛已经被染成了湿淋淋的红毯子,还有很多细致处我处理不好,但也并不强求,毕竟那个缓慢又悠闲自得的过程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我享受我的手指在血肉里穿梭来去的恣意,仿佛这样我就能回到我曾经最美好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