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孝廉”,即孝子廉吏的简称,指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人。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初正式下诏,命令各郡国向中央“察举孝廉”各一人;被举荐人的身份,大多为郡县属吏或通晓经书的儒生。
汉武帝正式下达举荐命令,标志着将汉朝初期开始的、不定期的、自下而上推举人才的办法固定和规范下来。
汉武帝要求的察举孝廉,逐步成为每年定期推举,即郡国每一年都要向中央推荐人才,并有人数的限定。此后,察举一途成为入仕当官的途径之一,整个汉朝时期不少名臣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
为什么“举孝廉”这种人才选拔方式会在汉代出现呢?这需要了解秦汉之前的人才制度以及汉代的背景。
从周初确立分封制起一直到春秋战国前后800年间,社会阶层形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的等级制度,前三级都是贵族,其中诸侯王和卿大夫是国家的实际权力和管理阶层;贵族阶层又依据血统关系世代沿袭,因而各诸侯国选官自然而然采用世卿世禄制,其他社会阶层几乎不可能进入管理层。
到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出现松动,各诸侯国变法求强,开始采用军功爵录用制,且社会上出现游士、智士阶层,贵族卿大夫将他们招致麾下,形成养士之风,这些“士”在各诸侯国之间流动,通过推荐或自荐的形式被诸侯国任用,为诸侯国效力,开始进入管理阶层。
吴起、商鞅、苏秦、张仪、韩非都是例子。
由于智士的参与,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军事斗争愈演愈烈,最终秦国统一了天下,消灭了诸侯国及其贵族集团,建立了大一统的郡县制国家,中央设立了三公九卿制的官僚系统,并向地方上派出郡守和县令等官员进行管理。
贵族阶层的消失,中央和地方官僚体系的形成,是中国历史演进中的大变局,是社会发生大变革形成的结果。
汉朝初期沿袭秦始皇确立的郡县制,全国划分为四十个郡,每个郡设置郡守、郡尉、郡监等官员,郡下设县,每个县同样需要中央下派县令、县尉、县丞。
到汉武帝实施推恩令以后,隶属于中央朝廷管辖的郡已经多达上百个,而县更是多达一千五百个。再加上郡县官员的属官即所谓的“吏”,可见需要大量的基层官和吏。
郡县两级行政管理体制下的官员们必须对中央负责,完成地方行政、司法、治安等管理,当然也包括收取钱粮赋税并上缴。
汉武帝雄才大略,他做了五十多年的皇帝,讨伐匈奴、凿通西域、开疆拓土、修建工程,政府支出极其庞大,需要雄厚的经济支持。然而父祖辈文景之治积蓄下来的钱都花光还不够用。既然汉武帝要用钱,看来节流不可能,只好想办法开源。
然而开源的任务主要是向全国农民收取赋税,以及向商人收税,还有算缗告缗、回收盐铁开采权等,这些工作都需要由基层官员不折不扣地来完成,那么汉武帝就要求外派的官员第一要忠诚,能忠实地完成皇帝交办的工作,第二要廉洁,不能贪污上述开源中获得的财税。
能做到忠诚和廉洁,汉武帝才能放心地把这些官员外放到地方任职,让他们完成中央交办的任务。因而汉武帝选拔人才首先考虑的是德行,其次才是能力。
然而从举孝廉到分派职务还有一个并不简单的过程。最初分区察举,逐步演进到按照户口数比例分配,即设立定额,例如当时每满二十万户可以察举一孝廉。推举到中央的人,有的要入太学参加教育培训,有的要到皇帝的侍卫队充任郎官。经过一段时间后,他们才有外派机会。他们甚至还要经过考试和任职实习。
整体来说,举孝廉制度形成后,对于国家体制的运行还是起了一定的正面作用,汉武帝也得以聚敛全国的财富,办了许多大事。
然而这制度还是有先天的缺陷。它表面上看起来很好,提倡以德治国,提拔官员的第一标准是德行,很早就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谁都挑不出毛病。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举孝廉没有统一的标准,存在很大的人为操作空间,日久就会在操作层面出问题,导致弄虚作假、权力腐败的现象。
有推荐权的官员们在推举新人的时候,不断举荐亲朋好友及圈子里的人。这一制度逐步被居于社会上层的官僚阶级占据和垄断,成为他们结党营私的工具,也败坏了风气。
到了汉末及魏晋,官僚体系逐渐形成了新的贵族阶层——门阀世家,这是一种变相的世袭制。于是举孝廉这一制度只成为一个获取参政资格的名称和途径,失去了原来孝子廉吏的原意,忘记了初衷。
后世打破举孝廉导致的门阀制度,是科举制的产生。那要等到六七百年以后的隋唐时期,经历了社会大动荡、全国再次统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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