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热,心急。我急急赶路,忽然,路边一身黑衣边歌边舞的小伙使我停下脚步。
太像迈克尔·杰克逊了,神似如同他的复活。儿子也惊叹,连连说停下好好看看。
我几乎不懂。可在懂音乐的人看来,这人一定不简单。他一曲一舞,下来,总有掌声。他眼神的冷漠和动作的狂野,尤其是嗓音里的沧桑,都让人认为他就是那个黑人音乐天才。偶尔有人往面前的纸盒里放一点零钱,他九十度的鞠躬让我心惊。他普通话极其标准,如科班出身的广播员。
夜深,我们归去。
天明,我在去散步的路上,一个小区的门口一眼看见了他。一个品牌推广的活动要进行,他在搭舞台。忍不住,我走了过去。
他还是黑衣长辫,但上身穿的,是如我一样的体恤。下身一个灰色短裤,脚上是黑松紧口布鞋。
和昨晚绝对相反的风格。我走近,他瞪大了眼睛。
我说昨晚看了他的演出。他淡然一笑。我称赞他歌舞的功力,他摇了摇头。他和我说话了,竟是标准的本地口音。他说本地话声音很好听,面目生动如孩子。
不久,他主动告诉我,他三十五岁了。在北京了十年,刚回来不久。他说他的家乡,竟然和我老家只隔两座山。他说他脚上的布鞋是他三姐做的。他母亲七十多了,一人在老家生活,还能上山挖药材和拾橡子。
我打电话让儿子来,我们父子帮他干活。他的工友也来了两个,很快干完了。
他是舞台的主角。他一上台就彻底忘我,他浑身的艺术感觉让你觉得他不是他,是另外的一个人人。看着他,我会想我们那后山怎么能有这么有天分的人……
我没有问太多,我们却越走越近。他的演出还算可以,他有空就往我这跑。
回老家犁地,他耙地比我还在行;我们扬场,他使木锨划出的弧线很是潇洒,他扬出的麦比我的还干净。我们栽红薯,他一口气能从条子沟水库担十几担水不歇一会……家里的糊涂面,鸡蛋汤,他如食佳肴,让人心动和感慨。他看我的书,也练书法,还试着填词。
他如谜,又如水。
我们回去看他母亲。老人家背着一大捆干 柴,一脚踩空滚下山来。他走过去喊了一声“妈”,长泪不停。
他用院里的草药给母亲熬着喝,说是能强筋活血壮骨。十多天后,母亲好了。
他没有电脑。手机不连网。我总是见他在本子上写“广州,北京,申洼,草村”,后面两个是我俩的村子。
我们就这样交往。不言兄弟,不说知己。我在他面前不多说话,我敬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