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里,说事儿时常用到这么一句——这就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了。所以这世间有了万千故事,所以琢磨一件事一个人,就不能仅仅看这说出来的一件事儿,因为这说出来的一件事儿,没准是“另一件事儿”。
我们往往会觉得复杂,干嘛非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这绕来绕去不绕晕了才怪,就事论事不好吗?
好,当然好,谁愿意没事儿费那个劲琢磨一件事儿到底是“一件事儿”还是“另一件事儿”,然而你试试,你自己个儿,真能做到就事论事不?
往往不能。很多人说着说着就跨山跨海的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的另一件事儿的另一件事儿的另一件事儿的……把自己都带到万千里之外的沟里了而不自知。
还有一种是“把一件事儿说成另外一件事儿然后又说回到原来那件事儿上”,看起来是扯回来了,这其实从说事人的心理上,跟“把一件事儿说成另外一件事儿”很难有啥区别。因为在说的过程中,心里早就被另外的事儿带跑了,早就带上了五色加近视加远视加不知还有什么其他的眼镜看待原来那件事儿,在说另外一堆事儿的过程中,很难在这种一顿操作猛如虎的情况下,还能客观看待原来那件事儿。
说的人通常越说越被动直接被情绪裹挟带走,听的人也挺难耐受。
所以我们得琢磨琢磨——
为啥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了?
怎么才能不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
我觉得《三十而已》里的王漫妮挺厉害的,她把事儿跟事儿算是分的很清楚了,偶有模糊,但是往往自己很快就能捋明白,回到原来的事儿上,而不是被这这那那的另一件事儿带跑偏。
王漫妮在M店时遭遇同事陷害要被开除并在行业内通报,后来事情得到澄清,店长问她觉得怎么处理陷害她的同事,她说按规定吧,怎么处理我就怎么处理她。陷害她的同事听了她的表态直接喊道“所以我没什么要道歉的!”王漫妮就事论事,而其同事,看起来更像是“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了”,路径是:
一件事儿:违反规定,那么按规定给予惩罚
另一件事儿:违反规定,那么按规定给予惩罚,那么我不道歉;违反规定,你给我求情,那么我给你道歉
没啥界限,没啥原则,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那就容易乱,扯来扯去的扯不清楚。
王漫妮的前男友姜辰对她有所留恋,送她为她特制的手磨咖啡,并对她说只是一罐咖啡而已。王漫妮很清楚姜辰把“只是一罐咖啡而已”这件事已经在心里演成了另一件事——“这是我给我的女朋友特制的咖啡”,于是她婉拒了,看清了此事彼事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是拒绝了此事,但清晰的知道通过拒绝此事,实际是拒绝了彼事。
王漫妮行正义事扳倒长期贪腐的销售部顶头上司弗兰克,此弗兰克刚好被魏先生视为心腹之患,其被扳倒后王漫妮受魏先生极大欣赏。但王漫妮没有挟此事邀功,而是又回到了她与魏先生最初的约定,继续兢兢业业做好分内工作——催债要货。魏先生惊讶于此,王漫妮浅笑一句,“总得继续做事啊,不还得赚您的提成嘛”。
王漫妮没有把“我有功”这一件事说成“我可以拿功当饭吃”这另一件事,她知道自己的路,途经的七七八八稍作停留顺带收拾了也就是了,完事儿了就继续上路。
所以为啥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了?因为不知道心里想要的到底是啥,孰轻孰重掂量不出来。
怎么才能不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想想此情此景,对你意味着什么,与你心中的声音契合度有多少。
这得实践起来,不经历个百十来次的把一件事儿说成另一件事儿,自己使劲儿掰扯自己,那就收获不了一个清晰稳定的自己。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适度的模糊地带还是有必要的,那是我们人际关系的缓冲带。而这个适度,也须有内心的清晰,模糊才能恰到好处。嗯,这就是另外一件事儿了~~得单独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