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方为例
法庭质证的定义: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在法庭调查阶段,互相对对方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的说明、评价和表达证明效力大小的庭审活动。谈起质证就不得不提法律事实,因为客观事实要转变为法院认可的法律事实须经过法庭质证(因特殊情况除外,如法院自行调取的证据)。证据的“三性”关系到法庭是否认可该份证据,证据链是否完备直接影响到裁判结果。因此,质证环节相当重要。
细节1:和委托人核实对方证据。知己知彼才能够对庭审进行有针对性地准备。如果是原告,要在开庭前再三确认被告是否提交了证据,提交的证据种类、形式和其具体内容。如果是被告,更是要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充分研究,被告代理人要和委托人深入沟通原告提交的证据是否真实,是否唯一,是否有更改版本,证据形成的过程和背景,以及是否同意对方当事人的证明对象?
细节2:充分研究证据。被告代理人应当在熟悉案件、确认证据真实性与否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原告提交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关联性,如果没有关联性,那就不足以成为有效证据。并且,应当形成一种习惯,那就是要对举证期限和补充证据敏感,开庭前再次确认对方是否提交了补充证据,举证期限是否有延长。还要从更高维度看待原告提交的证据是否能够达到其证明目的,证据之间是否存在自相矛盾,证据是否与无需举证的事实相违背,是否违反常识、常理、习惯?
细节3:列质证提纲。千万不要小看质证提纲,围绕可能的争议焦点,准备书面化的质证思路能够有效减少失误。并且万一法庭情况有变,代理人应当确保关键的质证意见能够强调出来。当然列出质证提纲的前提是熟悉证据,了解原告方提供的证据种类、内容和证明目的,这是进行有效质证的前提。
细节4:否认或反驳。被告代理人在熟悉原告方提交的证据并且和委托人沟通之后,应当形成基本的质证思路,比如和委托人沟通具体采取反驳还是否认的方式予以应对?同时,也要研究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对我方有利的地方?这一点在发问环节同样非常有用。而在辩论阶段,是要对全案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进行一个系统的总结,并发表自己关于本案的整体观点。而质证环节的质证意见将直接影响到后续的辩论意见。所以,一定要考虑好针对原告的证据,庭审中是反驳还是否认?当然,如果要反驳,应当提前准备好反驳证据,及时提交给法庭。
细节5:逐一质证。上一节我们提到举证要逐一举证,不可跳跃,而本节质证方面依旧是要逐一质证或分组质证。因为无论是举证还是质证,都是针对个性化的证据进行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这不仅涉及到程序问题,还有实体问题。还要注意,除特殊情形如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自认的结果不仅是免除了事实主张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且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作出自认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自认。因此,被告方代理人应当充分评估和预防在质证中因自认事实而产生的诉讼风险。
细节6:用好证据三性。运用证据三性出具的质证意见更有条理和逻辑性。证据三性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远非九个字那么简单。这里提示几点:(1)关注证据的种类。不同种类的证据,其证明力是不同的,比如一般来说书证的证明效力就高于证人证言。(2)关注证据来源。比如采取偷拍偷录侵犯他人隐私的非法手段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方法获取的证据就不具备证据资格。(3)关注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大小。证据能力也即证据资格,关于证据能力,常见的规则有:1)证人资格规则。也即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的证人证言不具有证明能力;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3)调解中对事实的认可不得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的规则。4)超出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不予质证。而对于证据证明力,则要关注证据自身的特性对证明案件事实作用的大小。对于一项证据,不仅要有证据资格,还要有证明力才能够被法院认可。因此,应当结合证据情况和案件情况,分析证据的三性,发表经得起考验的质证意见。
细节7:一定要全神贯注。尤其涉及到争议焦点的证据,应当认真听对方的举证质证意见,不可忽视对方的发言,更不可轻易放弃反驳。第一,认真听取法庭的提问,保持敏感,并迅速分析法庭提出此问题的目的,然后及时、慎重地回答法庭的提问。如果遇到一时无法回答的问题,应当直接向法庭说明,并向法庭申请庭后核实,切忌随意回答法庭提问。第二,听对方的举证质证意见时要对对方含糊不清或刻意回避的发言特别敏感。记下来,重点发问,并在辩论阶段趁胜追击,有力地掌握庭审主动权。有时候对方的证据和质证意见还可以作为反驳的依据。还有,注意观察双方发言后审判人员是否继续追问?追问的倾向性是什么?
细节8:不要一律否认对方证据。不要一律否认或者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地反驳,这样显得没有诚信和缺乏职业道德,从而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对于明显具备证据三性的证据材料,我们应当认可其证据。而对于不能否认的证据应当及时予以认可,获得法庭的信任。
细节9:用好书面的质证意见。对证据有较多质证意见的,或者对方庭前提出的新证据(若在举证期限内),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有把握发表质证意见不会出错的,应当正常表达。但对于没有把握的,可以只强调重点,并向法官申请允许庭后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尤其对于证据存在较多瑕疵的,更应当准备书面的质证意见。
细节10:坚持精细化质证。庭前准备好发问提纲和发问策略,并结合庭审情况适时调整。充分运用提问的机会,坚持全面查证和精细质证,掌握主动权,以便在案件不利于己方时增加调解砝码。质证时应当果断而简洁、坚定而自信,不得在法庭上有犹豫或模棱两可的表现,尤其是回复法官的提问。并且,质证策略应当与辩论意见保持高度一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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