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这样一个案例,情况和你们相同,但是帮忙的人带着俩孩子,结果跟人家撞了,邻居家的孩子受伤较严重,邻居把他告了,要求他赔两万块钱,因为是他带着孩子出事的。这个人很无辜,就问了律师,律师说,他帮你接送孩子,你给他发工资了吗?她说没有,但我很感谢他。一码归一码,现在我孩子出事了,就是他的错,必须得赔钱。律师说,你没给人家一分钱,人家没有义务帮你,并且还是办好事。你才是孩子的监护人,法律规定孩子出事当然是你的全部责任,凭什么让别人赔你钱。除非你有证据你给他发工资了,你们是雇佣关系。那女人还气得不行。邻居男的更别提心里多窝火了。所以,不要当老好人,责任这东西太沉,你担不起。肯本就不用找啥理由,就责任负不起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