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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Tools 打造你专属的工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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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没碰英语的你,该如何重新开始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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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热爱那片土地,爱他的贫瘠与富饶。

    我热爱那片土地,爱他的贫瘠与富饶。 我小时候所在的村庄整体条件都还很差,92年才开始通电,96年我家拥有了全村的第一台彩电,十七寸的熊猫牌彩电,是我三爷爷家的大伯帮我家托人在...

  • 几乎不评论的我,看完作者的文章忍不住想说几句了。
    首先,表面立场:不骂人。何必骂人?作者有何必在文章末尾加上那么一段,是先知先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
    接着,就作者的一些说法谈谈自己的感受吧,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1、大众的思维,除了鸡汤,就是鸡血。看似金句,其实就是一句不讲理的自以为是的总结。几十万的签名人群中就没有一个理性的人?就没有一个懂法的人吗?未必,但是他们还是签名了,为什么?我想所有签名的人都只想表达一个想法:这世上除了法律底线之外还有道德底线。
    2、大众试图以他们自己的道德感去干涉司法判决,越界了。借用作者那句“参与这类签名,是你们的自由。反对和嘲笑这类签名,是我的自由。”还之以“判不判死刑是法官的权力,签不签名是大众的权利”,大众没想越界,也没想自己有越界的能力。
    3、他们热爱干涉法治,他们厌恶司法独立......作者臆想出来的“他们”不是类似鲁迅先生笔下的“他们”,都什么年代了,我更愿意这样臆想大众中的“他们”——有独立思考能力,有人性觉知。
    4、大众对刘鑫的仇恨,无法通过法律审判发泄在刘鑫身上,于是就叠加在杀人凶手陈世峰身上。又一次看到了作者臆想的结论,为什么不认为大众能把这两件事区分开呢?作者前一句还说道刘鑫是无罪的,她所欠缺的,只是一份道义。大众愤恨就是刘鑫欠缺这份道义,而中国自古以来便有杀人偿命的说法,这是根深蒂固的思想,所以在大众看来陈世峰该死!
    5、法律不禁止的就是自由。作者通篇的论调就是只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就好了,这种完全无视道德的论调还是不要误导人为好吧。法治社会更容易催生人性之恶,我真的无法想象一个无视道德只有法律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倘若法律能涉及到方方面面,且绝对公平的话,当我没说)
    6、法律保护你不受大众的好恶与社会道德的审判。这样的法治社会,比民意泛滥的社会好。这样的社会确实好,但是针对这件事而言,民意泛滥过了吧。
    7、陈世峰和李彦宏没有可比性,作者这么强行比较两人,会膈应人的。你了解李彦宏吗?(网上看来的信息就算了)不了解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轻易评价一个人。
    8、我的道德感与你们的道德感竟然差距如此之大。其实没必要这样恶心别人!
    9、所以,我对你们也深怀恐惧。我觉得刚好反了吧,至少我看了作者的文章,我是根本不会也不愿意认识这样一个人的。
    10、最后,哪怕是不认同大众签名的做法,也没必要“嘲笑”吧!嘲笑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大众签字在作者看来是愚昧之举,是作者这种饱读诗书法典的清高人士所不耻的行为了,是吗?

  • 几乎不评论的我,看完作者的文章忍不住想说几句了。
    首先,表面立场:不骂人。何必骂人?作者有何必在文章末尾加上那么一段,是先知先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
    接着,就作者的一些说法谈谈自己的感受吧,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1、大众的思维,除了鸡汤,就是鸡血。看似金句,其实就是一句不讲理的自以为是的总结。几十万的签名人群中就没有一个理性的人?就没有一个懂法的人吗?未必,但是他们还是签名了,为什么?我想所有签名的人都只想表达一个想法:这世上除了法律底线之外还有道德底线。
    2、大众试图以他们自己的道德感去干涉司法判决,越界了。借用作者那句“参与这类签名,是你们的自由。反对和嘲笑这类签名,是我的自由。”还之以“判不判死刑是法官的权力,签不签名是大众的权利”,大众没想越界,也没想自己有越界的能力。
    3、他们热爱干涉法治,他们厌恶司法独立......作者臆想出来的“他们”不是类似鲁迅先生笔下的“他们”,都什么年代了,我更愿意这样臆想大众中的“他们”——有独立思考能力,有人性觉知。
    4、大众对刘鑫的仇恨,无法通过法律审判发泄在刘鑫身上,于是就叠加在杀人凶手陈世峰身上。又一次看到了作者臆想的结论,为什么不认为大众能把这两件事区分开呢?作者前一句还说道刘鑫是无罪的,她所欠缺的,只是一份道义。大众愤恨就是刘鑫欠缺这份道义,而中国自古以来便有杀人偿命的说法,这是根深蒂固的思想,所以在大众看来陈世峰该死!
    5、法律不禁止的就是自由。作者通篇的论调就是只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就好了,这种完全无视道德的论调还是不要误导人为好吧。法治社会更容易催生人性之恶,我真的无法想象一个无视道德只有法律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倘若法律能涉及到方方面面,且绝对公平的话,当我没说)
    6、法律保护你不受大众的好恶与社会道德的审判。这样的法治社会,比民意泛滥的社会好。这样的社会确实好,但是针对这件事而言,民意泛滥过了吧。
    7、陈世峰和李彦宏没有可比性,作者这么强行比较两人,会膈应人的。你了解李彦宏吗?(网上看来的信息就算了)不了解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轻易评价一个人。
    8、我的道德感与你们的道德感竟然差距如此之大。其实没必要这样恶心别人!
    9、所以,我对你们也深怀恐惧。我觉得刚好反了吧,至少我看了作者的文章,我是根本不会也不愿意认识这样一个人的。
    10、最后,哪怕是不认同大众签名的做法,也没必要“嘲笑”吧!嘲笑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大众签字在作者看来是愚昧之举,是作者这种饱读诗书法典的清高人士所不耻的行为了,是吗?

    为什么我嘲笑你们在江歌案《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签名

    1、 江歌母亲在微博发起的《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 》,又在东京发动签名活动。 参与这类签名,是你们的自由。反对和嘲笑这类签名,是我的自由。 普罗大众并不具备法律审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