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寒舟 1 隋安是个万年宅,工作生活都在家里,除非逼不得已,否则决不出门。 遇见沈小鹿那天,是距离鱼藻去世一个月后,隋安第一次出门。 他站在街头,茫然四顾,不知何处可去,...
说的有一点是没有问题的 看事件本身 可是作为一个热血的年轻人 血管里滚烫的热血告诉我 那个女孩不该就这样失去最宝贵的生命
真正的沉默,是为正义发声前的准备。而不是一味的闭口不谈。
甘球甘球,你真TM是个球!
日本亚洲通讯社社长徐静波看了本案卷宗后,写到:
因为江歌妈妈不懂日语,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都送到了我的办公室,我把厚达一尺的案卷看了几遍,包括凶手陈世峰的供词、刘鑫的证词、警方保留的刘鑫报警时现场录音和刘鑫与江歌最后对话,刘鑫与陈世峰、刘鑫与江歌微信联络的记录。因为涉及守秘义务,我目前还无法透露细节内容,但是,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假如,陈世峰的供词是靠谱的话,江歌妈妈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刘鑫!
我已经在检察院提供的案卷中都看了,十几刀,很惨很惨!为了不让江歌妈妈看到,我把那一部分案卷预先抽走了。看了之后,连我杀陈世峰的念头都有!而江歌妈妈会疯的!
既然是在公众平台写作,就要考虑你文字的影响。事情过去一年了,大部分事情已披露,为何无视大部分披露内容,反而抠出一点点来臆想,就作出刘鑫没多坏的言论?
事件之惨烈之震撼,不是那种一周就反转的娱乐新闻,下笔前就该谨慎。你写的写这篇文章,写之前,有认真了解情况吗?你写的这个角度,没有博眼球的想法吗?
希望你对于写作,有敬畏之心。
怎么什么三观不正的文章都能上首页 你说那些自媒体哗众取宠,我觉得你反而更博人眼球
作者想站在对立面的制高点,表达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陶醉
為什麼總有這樣的文?从小美言善行,长大诚实守信。这样的中华传统美德,哪儿去了?面对一个失去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母亲,一个道德败坏者,法律也许能严惩凶手,但是道德败坏者不会给世界带来更大的威胁么?有一个这样的人存在,不会有更多么?出了这样的事情,有谁还会愿意去帮助朋友呢?如同老人摔跤,无人敢扶一个道理。拷问人心的良知的时候,为什么又要为毫不检讨的人立牌坊呢?自私自利,甚至不顾朋友的人,是否在间接上成了帮凶呢?凡事有前因后果,当朋友在门外呼救的时候,试问你在做什么?朋友都换日语呼救了,证明了什么?绝望啊!而在警方介入,调查的时候,你做了什么?我们不是非要关注一个人的生活,也不管你又交了什么新男友,有了什么新生活,但是该自己承担的就得自己承担!人为你而死,愧疚之心呢?反思之心呢?我只希望较少看到此类文章,在把民众绑到道德地标的时候,是否也该深思因果?堂堂正正站出来做自己该做的事,这是最起码的做人之理,丑陋的人性就可以为虚假的借口、鲜活的生命开脱么?人心是肉长的,会疼,但没有良心的人,不受到谴责,还要送上锦旗么?谴责道德败坏者,难道不是应该的么?不要虚妄正义!诚然是有人在网络上使用网络暴力,这样的事屡见不鲜,但是就事论事,在本事件中,摸着该有的良心问一声,自己的朋友在门外呼救,你不作为,朋友遇害警方调查,你不作为,这不该受到谴责么?
希望你有一个刘鑫这样的好朋友
自媒体 就想标新立异 异军突起 出奇制胜,连最基本的分析辨别能力都不顾了。 如果局面这个节目放出来 大家都觉得刘有问题,到底是做这个视频的作者中立还是观看者有问题?如果视频是中立角度,大家看完都觉得刘X有问题,那你还说故事背后有故事,你是在骗谁?如果视频作者做的视频角度不中立,你这篇文章不是废话?
换个角度,如果大家都帮刘说话,那倒霉催的江母又是什么什么处境?
废话 大家都不容易,都困难。难道这也是做了蠢事的借口了?
你们“网络圣母”是不是见弱势就帮腔?成年人做事就要承担后果 无论刑事责任还是心理折磨。
这个社会对坏人的忍耐度已经够了好么。
@被吹落的风 我也这么觉得,如果真是这样,我无法理解那些拿钱替人洗白的人,到底有多冷血才能为这样的人洗白
江歌案:众声喧哗时,保持静默可能是最好的善良虽然周杰在娱乐圈里经常被黑,但他塑造的两个角色,我却非常喜欢,也被认为很是经典:一个是《还珠格格》里的尔康,另一个是《少年包青天》里的包拯。前者温文尔雅,遇事冷静,理性思考;...
如果人人都像你,保持缄默,那受害者的母亲是不是要被这个冷漠的社会逼死?心灰意冷?无比寒心?那刘鑫和杀人犯是不是可以继续心安理得,逍遥法外?
法律没有百分之百的完满,会有漏洞让邪恶的人性逍遥法外,但是正是因为有了那些你口中不理智的人,让邪恶能受到谴责,让有后台的杀人犯有了被死刑的可能!
希望当有一天是你成为事件的主角之时,你还能保持这份冷静!
少蹭点热度,少说这些冷漠的话,对受害者妈妈来说,就是最大的善良了!
那些标榜着理性的人,高高端起事不关己的态度说:我代表受害者家属宽松理性的原谅刘鑫了,不该对她网络暴力,不该伤害她。我只想说,好无耻!因为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于是他们就大言不惭的拿理性来当圣母婊!
标榜理性的人,其实都有一种很深的自恋感:你看,你们都被这个事情被情绪所蒙蔽了,义愤填膺。但是我没有,我还理智冷静的在思考,在看待问题。我来考虑到了网络暴力,还有性格问题等等。
一种深深的自恋。没有共情能力,还洋洋得意之。这是冷漠的起始
几乎不评论的我,看完作者的文章忍不住想说几句了。
首先,表面立场:不骂人。何必骂人?作者有何必在文章末尾加上那么一段,是先知先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
接着,就作者的一些说法谈谈自己的感受吧,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1、大众的思维,除了鸡汤,就是鸡血。看似金句,其实就是一句不讲理的自以为是的总结。几十万的签名人群中就没有一个理性的人?就没有一个懂法的人吗?未必,但是他们还是签名了,为什么?我想所有签名的人都只想表达一个想法:这世上除了法律底线之外还有道德底线。
2、大众试图以他们自己的道德感去干涉司法判决,越界了。借用作者那句“参与这类签名,是你们的自由。反对和嘲笑这类签名,是我的自由。”还之以“判不判死刑是法官的权力,签不签名是大众的权利”,大众没想越界,也没想自己有越界的能力。
3、他们热爱干涉法治,他们厌恶司法独立......作者臆想出来的“他们”不是类似鲁迅先生笔下的“他们”,都什么年代了,我更愿意这样臆想大众中的“他们”——有独立思考能力,有人性觉知。
4、大众对刘鑫的仇恨,无法通过法律审判发泄在刘鑫身上,于是就叠加在杀人凶手陈世峰身上。又一次看到了作者臆想的结论,为什么不认为大众能把这两件事区分开呢?作者前一句还说道刘鑫是无罪的,她所欠缺的,只是一份道义。大众愤恨就是刘鑫欠缺这份道义,而中国自古以来便有杀人偿命的说法,这是根深蒂固的思想,所以在大众看来陈世峰该死!
5、法律不禁止的就是自由。作者通篇的论调就是只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就好了,这种完全无视道德的论调还是不要误导人为好吧。法治社会更容易催生人性之恶,我真的无法想象一个无视道德只有法律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倘若法律能涉及到方方面面,且绝对公平的话,当我没说)
6、法律保护你不受大众的好恶与社会道德的审判。这样的法治社会,比民意泛滥的社会好。这样的社会确实好,但是针对这件事而言,民意泛滥过了吧。
7、陈世峰和李彦宏没有可比性,作者这么强行比较两人,会膈应人的。你了解李彦宏吗?(网上看来的信息就算了)不了解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轻易评价一个人。
8、我的道德感与你们的道德感竟然差距如此之大。其实没必要这样恶心别人!
9、所以,我对你们也深怀恐惧。我觉得刚好反了吧,至少我看了作者的文章,我是根本不会也不愿意认识这样一个人的。
10、最后,哪怕是不认同大众签名的做法,也没必要“嘲笑”吧!嘲笑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大众签字在作者看来是愚昧之举,是作者这种饱读诗书法典的清高人士所不耻的行为了,是吗?
作为文人作为写手,要具有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所谓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是也。法律是守护社会善良和正义的最后利器,道德和良知为人的基本准则。诚然江歌母亲的签名活动不能左右江歌事件的法律判决,但她和所有签名者的行为都是在用自己绵薄之力守护着社会道德的底线:惩恶扬善。只是有些自以为是的人,总是喜欢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以翻云覆雨之手段颠倒黑白,貌似清醒实则冷血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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