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不把人当人。
什么意思呢?
任一种生物,都是独立体,都有自主决断个体自身的权利,不需其它个体同意,也不能对其它个体侵犯。
人也一样,自一出生,就都是一个独立体,而中国的传统就是,总要干预他人的意愿,家长对子女总是指手画脚,实际上所需做的,应该只是进行建议提供,子女也要对父母施以控制,其实,本质上,这都是对个体权益的侵犯。
比如说有人要自杀,这是其个体的意愿,其它个体只应该对此行为进行规劝,协助其从理性上理清生与死的要害,但是否保留自杀行为并实施,这是其个体的权益,而这些个体的权益只要不对旁的个体产生侵损,就无权管控;但比如说某人在听音乐时对旁人造成影响,此人的个体行为存在对其它个体权益的损害,这是时,被侵害方是有权对其管控的,比如10m范围是被侵害范围,那么10m范围内的任一个体都有权对其要求停止音乐,而11m处的个体就无权对其有所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