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是现代人的心声,也是现在人的韵文。
欢迎投稿,以情动韵,音至歌深。
【投稿规则第九版】
一般仅接受具有【可唱性的原创诗歌类】作品投稿,不接受明确无关的其他作品投稿,与原创歌词相关的其他投稿依实际质量择优收录。
但与歌诗有关的【论述分析类】作品优先收录。
本版本对歌词诗歌的定义范围再做扩大,开放收入一切【可唱】的文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各风格的歌词填词作品,及以可唱为前提的古体近体诗形式。同时对于字数篇幅不作限制。
所涉语言,不应局限于国语普通话及各国标准发音规范,但如使用各地方言,古代拟音等,只能由文本作者自负责任。在此对此类极稀少之作品,热切欢迎。
【基本前提:正文部分全部原创】
引用化用他人关键句,而能另出新意的,可以例外。
郑重提醒:【信心诚恳,方得始终】
【入选要求】
第一,要【可唱】
第二,有【审美价值】
第三,要【结构合理】
另外,为避免一些基本的问题或瑕疵,同一篇歌词内,作以下要求:
1作品应当遵守起承转合的基本写作原则。
2各部分内容之间,以及各部分内容内部,具有基本的联系,不能过于省略,不能出现相悖的,和无法理解的描述。如果不加解释,就无法领会,那么作品的表现力就是有问题的,应当修改。
3歌词用语保证基本的清洁,如不能使用带有明显攻击性的词语等,但结合上下文,情有可原的可以例外。
4歌词主题不做规定,但有价值的,更易出彩,即使无所谓价值,也应当追求与众不同,别出心裁。
5排版上,不求美观,但至少分个段,如果不方便分段,还请留一些断句和结句的表示。
6审核过稿默认使用【依字音行腔】的流行唱法,且默认使用普通话来唱,如作品不适合使用流行唱法和普通话,可能在审核时被误拒,所以,如果不属于默认情况,在作品正文开始之前,最好标注具体的唱法和语言。
由于个人审美观念的偏差,关于拒稿,可与编辑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