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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歌妈妈发起的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 签名方法:

    1.如果大家在国内,可以参与网上签名,打开这个网页: http://1.13969613663.applinzi.com/homePage.php,按照提示亲自签上您的名字。

    2.如果有人在日本,可以参与日本的签名: 你可以用“网上电子签名”: http://1.koukasan.applinzi.com/homePage.php

    3. 你也可以“打印邮寄签名”: http://1.koukasan.applinzi.com/test.php

    听说之前日本有先例,有人死刑请愿人数多达33万,法院就判了死刑。
    现在支持陈世峰死刑的人,已经有29万了。

  • 别的不说,本文就具有强烈的煽动性。作者既然抨击有些媒体诉诸感情来煽动,那现在作者自己在干什么?难道不是利用公众无知在煽动他们不去签名吗?😂。全文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很多基础问题都没有弄明白。什么叫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如果说作者笔下抨击的媒体感性到“无知”,那么作者就是理性到“无耻”了🙄

  • 能不能别再些这么恶心的文章了!真令人作呕,你知道这个母亲有多痛吗?你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吗?你知道如果没有这份请愿书杀人犯很有可能被关几年就出来继续祸害其他人!真正在带歪舆论走向的人是你!不是其他人。我不抵触写文章蹭热点赚钱的人,但是你真的要令人作呕了,就像是纳粹杀人你却说日耳曼就是比其他种族高贵。真希望能把你的文章封杀,最好连人一起,三观不正的人跟人渣也没有什么区别。我希望你以后也能遇上陈世峰这样的人,你不是不怕吗?试试啊!看看你自己痛不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渣!

  • 作为一个学法者,我想对你说:
    1.你对司法程序有一定的误解。法本身就起源于社会,它的终极目的也是为人类为社会服务,从而让社会达到一个稳定度。
    2,你对干预司法的理解有偏差。这种行为不叫干预司法,宪法规定,每一个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言论自由权。江歌妈妈的做法只是在行驶她的言论自由而已。一个连一国之本的宪法都没有权力去制止的事情,你又有什么权力去指责。同样你在发表你的言论自由,只要不说出污蔑诽谤的话语也没有人会制止你。
    3,中国处于法律逐渐完善的阶段,它比不上英美法系的国家,它也没有发达国家的法律完善。我国现在正在通过不同的案例不断的摸索,制定和修改越来越完善的法律。
    4,媒体本来就是公布传输信息的一个媒介,我们作为普通的人,不可能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发生的任何事都能完全知道,只能通过媒体去了解。我相信绝大多数时候绝大多数媒体报道的绝大多数事情还都是客观公正的。 同样,你这样果断决绝的抨击媒体,如果是在美国,你会被抓的。然而中国现在对这一块的法律没有这么严格。
    5,我们通常会讲一句话:你所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作为呈堂供词出现在法庭上,所以虽然言论自由,但带有明显抨击性的话语也最好不要在公众场合公开发表。
    6,中国法律确实对道德上的犯罪不犯罪没有明确的规定,可能道德上该受到谴责,到司法上确实无罪。法律的建制是根据国情制定的,但是判案的时候,是结合实际案例决定的。江歌妈妈这种行为不属于制造舆论,干预司法。如果司法这样容易干预,那也不叫法律了。
    7,如果你是为了蹭热度,当然这种情况是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不排除这么一类人的存在。那你发表这样的言论,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 作者想蹭蹭热点,搞搞爆文,赚赚点赞,出出名头,这很能让人理解。但是呢,不得不说,这个热点,作者蹭得比较尴尬。
    洋洋洒洒半天,作者的核心意思无非就是要让法律归法律,避免舆论审判。
    问题在于,作者选取的事件,和自己的论述匹配程度不高。
    我们常常结合国内的案件,讨论舆论审判问题。那是因为我们确实能感受到,舆论风向可能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干预作用。
    然而,此案中中国国内的民意,对远隔万里的日本法官会有什么直接的负面作用么,真的会干预到公正的司法审判么?
    直到文末,作者都没有把这一层逻辑交待清楚。
    这也就是为什么作者这篇文章说服力不够强的关键所在。
    作者辛苦了,这么快就写了一篇热点文。只希望作者以后能在下笔前再多下点功夫吧。加油。

  • 看完这篇文章,我作为一个已经签过名的、愚昧的、无知的、容易被挑逗情绪的低层次弱智群众,很为难,如果作者遭遇了江歌一家的灭顶之灾,发现站着说话腰也疼时,必须得靠外力扶一下了,我要不要帮你撑一下腰呢? 不帮吧,觉得自己没人味儿,帮吧,还怕像江歌帮刘鑫一样,帮了个没人味儿的人,好为难呐。:scream: 所以我只能帮帮江歌母亲,因为她没啥文化,讲不出道理,只会说谢谢,而不是瞎逼逼。

  • 哗众取宠,蹭热点可耻,看到评论我放心了,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民意的升华,我想问下作者,在法律没有出台的时代,不就是道德约束行为,民意裁定结果?

  • 你放屁,这也算挑衅?联名上书自古就有,法律也是活的,以人为本。一个事件出来后总有人站在对立面考虑都可以理解,而你说的不良媒体,具体来说呀,感情你这才在蹭热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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