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意见,不敢苟同:
1、任何东西,如果要到上瘾的程度。不论高级低级,都是毁灭,就如无节制性爱会被毁灭,如果无节制加班也会被毁灭。好在这世界大部分人都是有节制的,因为人对多巴胺有自我保护系统,刺激多了多巴胺就分泌的少,一样东西久了会“腻”就是这个道理。当然,毒品是一定不能沾的,它让人丧失这种自然的调节本能。
2、不认同对痛苦的理解。“既然凡是让你感到爽的东西,一定会让你痛苦。那么凡是让你感到痛苦的东西,最终也一定也会让你功成名就。”,这只能是违背人性的一句笑话。鼓励大家忍受痛苦的,他自己一定没什么成功经历,事实是成功的人压根就没感觉到那是痛苦,你认为他们在痛苦状态,实际上他们有可能是在心流状态。就如你熬夜打游戏的时候,觉得那是痛苦吗?
3、要独立思考,我很认同。正是因为我会独立思考,所以我才不会被这篇文章带走。多巴胺不是毒品,是奖励。与其痛苦地坚持去做每一件事情,为什么不能设计好自己的快乐系统,让自己激发着多巴胺,在快乐中做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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