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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北京规定,如双方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补签劳动合同写明的签订日期为实际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但是劳动起始是用工当日,例如:1月1日合同到期,4月1日补签,补签日期未4月1日,合同期限是1月1日至12月31日,是否还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44.北京:补签劳动合同,将签订日期向前补签,是否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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